| 晚报记者 王梓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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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邢进
实习生 罗晓静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按照卫生部要求,自今年起,我省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将全部由中央、省、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参照药品网上采购的办法,统一评估、集中采购。其中,心脏起搏器等高值医用耗材由卫生部统一购买。
之所以将心脏起搏器等部分医疗器械列入卫生部审批、集中采购之列,是因为这类医疗器械技术含量高、生产企业较少、市场流通秩序比较混乱,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而且,目前不少大医院都热衷采购进口产品,从进口到医院环节的报价可能比报关价翻几番。业内人士举例说明,以进口心脏支架为例,一根支架的报关价仅为700美元(按昨日人民币汇率,为5300多元人民币),到经销商手中变成了9000元人民币,到了医院则达到1.8万元。心脏起搏器的利润率可达90%以上,从出厂或进口到医院售卖给患者,平均加价2~3倍。
市三院院长王志余
不易产生“潜规则”问题
得知这个消息,市三院院长王志余非常高兴:“卫生部出台这个举措我们举双手赞成。”
王志余说,实行临床使用器械集中采购的措施,有很多好处。首先可以治理医院在采购大型医疗器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商业贿赂问题。“由卫生部或各省卫生厅来直接面对生产或供货商,统一采购各家医院所需器械,自然就不易产生‘潜规则’问题。”
其次,由卫生部或省卫生厅集中统一采购医疗器械,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医疗器械市场的流通环节,尽可能地降低采购价格。
第三,集中采购模式,使全国统一价格和全省统一价格成为可能,降低了区域间和不同医疗机构间的价格差异。“这样一来,患者到哪里看病,都享受一样的价格。”对重建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的信任感也很有好处。
医疗器械集中采购
实行中央地方分工制
一、按照卫生部要求,管理品目中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工作由卫生部审批,负责集中采购;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高值医用耗材,因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少,各地采购价格差异大,价格虚高问题较为突出,由卫生部统一负责组织。
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以及除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以外的高值医用耗材,应纳入省级集中采购范围,由省级卫生部门负责组织集中采购。
市卫生局副局长王万鹏
集中采购将使患者受惠
主管医政的市卫生局副局长王万鹏说,集中统一采购医疗器械是一次很大的突破。以心脏起搏器为例,各家医院的采购渠道不同,国家对此又无统一的规范,所以导致价格过高,市场较为混乱,患者经济负担加重。现在将这类与患者关系密切的高值医用耗材以及大型医疗器械列入卫生部统一采购范围,很有好处。首先保证了进货渠道的正规,由卫生部进行采购,无论从信息来源以及专家对这类耗材的了解程度来说,都是任何部门无法相比的,这就使质量和价格有了保证,真正让患者得到实惠。
但王万鹏也担心,因为各级医疗机构对大型医疗器械的需求有所不同,这就需要卫生部充分考虑各种需求,兼顾同一种类不同档次的器械,不能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