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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上涨不是通货膨胀的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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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食品类价格上升8.6% 国家发改委这样看待我国价格总水平大涨
价格上涨不是通货膨胀的前兆

中原网  日期: 2007-08-21  来源: 郑州晚报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昨天表示,目前的价格上涨主要是结构性上涨,食品价格等结构性因素是国内物价不断攀升的主要推动力。

  1~7月食品价格上涨8.6%,7月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去年同期上涨5.6%,再次超过6月份4.4%的峰值,创下自1997年2月份以来的单月新高。连续5个月超过央行3%“警戒线”的CPI 涨幅同时引发了部分人士对未来走势的担忧。

  曹长庆昨天否认了目前物价上涨是“全面通货膨胀的前兆”的说法。他表示, 在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八个类别中,食品价格对于目前价格上涨影响最大,而其他消费品价格升降相抵,对价格总水平上涨几乎没有影响,甚至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衣着类价格今年前7个月还分别下降1.3%、0.5%和0.1%。

  据国家统计局测算,食品价格上涨影响居民生活每人每月增加支出12元左右。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2%,农民现金收入增长13.3%,按此计算城镇居民每人每月增加收入146元,农民每人每月增加收入52元。因此大多数居民家庭可以承受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

  在曹长庆看来,我国农产品供应完全有保障,“粮食生产已经连续三年丰收,今年夏粮又取得好收成,此外,食用植物油和包括方便面在内的其他食品加工能力过剩,完全可以满足市场需要。”

  在谈到价格上涨对大学生的影响时,曹长庆说,今年中央财政增加拨款77亿元,用于提高奖学金、助学金标准,并扩大发放范围,加大对家庭生活困难学生的救助力度。

  这位负责人昨天再次强调,经营者定价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采取价格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国家鼓励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价格、成本、供求等信息服务,加强价格自律。但不得通过会议、纪要、口头约定等形式合谋涨价、联手提价。”

  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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