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邢 进
实习生 罗晓静
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市本级第一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共计10家。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达7400家,参保人数突破46万人。因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把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的两家增加到了10家。
这10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心医院、市五院、市中医院(工伤康复定点)、市骨科医院、市职业病防治所、解放军第153中心医院(西)、郑州仁济创伤显微外科医院、市中医骨伤病医院。
职工发生工伤病情危急的,可送往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待病情稳定后转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在本市区域以外发生工伤的参保职工,可在事故发生地优先选择定点或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凭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向经办机构申请核准后列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经办机构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发生争议的,凭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确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尽快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依据协议加强对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费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支付工伤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