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强制执行法院判决时,执法人员经常会遭到阻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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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234件积案以专版的形式在《河南日报》上公布,公布的案件中包括曝光案件39件,省辖市政法委书记包案督办35件,省辖市中级法院院长包案督办100件,省法院挂牌督办60件。
在媒体上公布积案是河南省各级法院自2006年2月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以来为加快积案解决而采取的有益探索,这种探索的意义在于增加了债务人的社会压力,将法院的执行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同时有利于公众提供各种有利案件执行的线索,推动积案解决。
□晚报记者 袁 帅
宋振科/文
白 韬/图
媒体公布
234件积案
8月21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梁红照的办公室内,河南亚神实业集团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正向梁红照解释公司欠款不还的原因。据了解,就在234件积案公布的第二天,已有多名涉案当事人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说明情况。
8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234件积案以专版的形式在《河南日报》上公布,公布的案件中包括曝光案件39件,省辖市政法委书记包案督办35件、省辖市中级法院院长包案督办100件、省法院挂牌督办60件。
该公告还声明,被曝光的39件案件被执行人应在公布之后10日内向执行法院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这39件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包括降低信誉等级,限制或禁止其融资、投资、置产、资产转让、抵押、企业资质升级,禁止其法定代表人出国、出境等措施,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为止。
对于督办案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未结执行案件,全省法院将实行举报奖赏制度。
“一次公布234件积案的信息前所未有,目的是给被执行人施加一定的压力,让法院的执行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有利于群众提供各种有利案件执行的线索,推动积案解决。”梁红照说。
公布背后的执行难题
公布积案背后,是全国开展的集中清理积案大背景。
梁红照告诉记者,2005年12月26日,为解决案件执行难问题,中央政法委专门下文,我省从2006年2月开始,在全省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此次公布的234件积案全部从“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挑选而出,积案主要有3种类型:涉案标的比较大,标的大自然执行起来就难;当事人多次上访,案情比较复杂;群众信访案件和有关领导批办案件。
梁红照说,长期以来积案执行难主要有几方面原因: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执行人身在监狱,其家属贫困或不符合被执行条件,案件只能一直拖着,无法执结;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司机没有赔偿能力,有些需要赔偿数万元、几十万元,即便把汽车、房子卖了也不够,案件无法执行;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一些案件中的债务人在法院判决后外出,下落不明,找不到被执行人;其次是一些特困企业或者老国有企业,情况一般比较复杂。
而行政诉讼案件也成为执行难题,在此次公布的234件积案中,涉及政府的案件占了一定比例。记者在公告中看到,如宋小强、裴运岭申请执行尉氏县公安局欠款纠纷一案,李连修申请执行濮阳县公安局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等。
对此,梁红照说,一些政府部门确实经费困难,但履行还款义务是应尽的职责,政府机关更应带个好头。
从单纯的“曝光”到“公布”
“自2006年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在媒体上曾多次曝光积案信息,但之前的规模比较小,曝光的案件比较少,而这次我们以专版的形式在《河南日报》上公布,不仅仅规模大,而且公布积案数量多。”梁红照说,“此次公布积案与以往的另一个不同是不再局限于单纯的‘曝光’,‘公布’有了更多的含义,234件积案中只有39件是纯粹‘曝光’案件,此外还包括省辖市政法委书记和各省辖市中级法院院长包案督办案件。”
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一份《关于对35件执行难案实行地方党委领导包案督办的请示》中写到,有少数案件由于被执行人主体特殊,或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尽管有执行能力,且执行标的金额不大,但一直未能执结,这些被执行人中,有的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有的法定代表人是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的自恃在本地有一定影响,对法院的执行不理不睬,长期拖欠工程款、银行借款、他人货款,甚至是人身损害赔偿款,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危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而之所以将各级领导督办的执行积案也在媒体上公布,一方面给债务人增加压力,督促债务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也将各级法院的积案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避免个别法院将没有执结的案件也归入结案的情况出现。再次公布积案的同时将公布积案执行进展,给各级法院增加压力。
而让省辖市党委领导包案督办,则有利于行政诉讼案件的执结,地方党委可从中多方协调,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在8月4日,省法院从有关领导、监督机关督办的案件和当事人来信来访反映强烈的案件中选取了20件积案予以公布,到目前已执结两件、和解两件、一件正在协调处理,对一公司债务人限制其担任其他公司负责人。
梁红照说,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在媒体上公布积案信息很重视,去年专门拨了200万元经费在媒体上公布积案,效果非常好。
媒体公布背后的
执结努力
借助媒体公布积案是各级法院为解决执行难案件的积极探索。
在省法院的一份情况汇报中记者看到,截至8月2日,在全省的解决执行难活动中,开封、安阳、商丘、信阳、平顶山、许昌等六市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对620名被执行人进行了媒体曝光,郑州、洛阳、驻马店、南阳、漯河、新乡等六市的曝光名单已经确定,8月份将陆续在当地媒体曝光赖账户名单。
梁红照介绍,在媒体上公布积案信息是执行积案的有益尝试,除此之外,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将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诚信系统对接,目前诚信系统的企业部分已经建立起来,个人信用体系正在建设。届时,不按时偿还债务的债务人信用将受到影响,从银行贷款、企业融资等行为将受到限制。
而这些措施都是为实现既定的目标:在9月底,2005年以前的积案执结率必须达到95%,2006年全年及2007年新收案件执结率必须达到90%。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8月9日在《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截至7月31日全省法院对排查出的173497件执行积案,已执结164860件,全省平均执结率为95%,整体实现了省委政法委确定的9月底前执结95%的目标任务。
“目前,全省还有8637件2006年前的积案、15835件新收案件尚未执结。”梁红照说,这些案件中,有的是被执行人应履行而拒不履行,隐匿财产,逃避执行,有的是地方干预严重,执行阻力大,有的则是法院执行不力,措施软弱。
“而此次公布234件积案,就是为了显示各级法院的执结力度,督促各级法院的执行工作,推动剩余积案的顺利解决,争取在9月底完成省里定的积案执结目标。”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曹卫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