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吴泳
本报讯 “哗!”7楼上掉下的大玻璃窗正砸中路边一辆白色本田车,该车车顶和后车窗被砸坏。昨日下午,正在中州大道与国基路交叉口附近的市民刘先生,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
刘先生介绍,14时15分,一声巨响后,他闻声向北望去,只见400多米外,某社区大门北侧57号楼下,白色本田车已被砸伤。随后,一年轻男子闻讯从57号楼下一门面房里赶出来,看到车遭“横祸”,迅速给保险公司拨通了电话。该社区物业管理人员随后也赶到。
“57号楼大部分房子还没人入住,7楼掉大玻璃窗的那套房子好像还没卖出去。”附近商户张先生介绍。目前,该社区正在对玻璃坠落原因进行调查。
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高健律师认为,如果“肇事玻璃”所在的房屋已卖出去,则该房业主应对此事负责,赔偿车主的损失;如该房尚未卖出去,受害车主可依法向房屋的管理人或施工方索赔。车主通过保险公司理赔也是一种正当维权手段,但一旦保险公司理赔了,那么车主的索赔权就让渡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依法向肇事单位或个人追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