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慈善行为会使具体的个人受益,但是,慈善首先是一种社会救济行为。所以,严格说,受赠者是作为社会人的学生,而不是某个具体的学生或卑微的家庭。让学生承受捐赠者所有的恩情,并要求他现世现报是不公平的。
受助一年多,没有主动给资助者打过一次电话、写过一封信,更没有一句感谢的话,襄樊5名受助大学生的冷漠,逐渐让资助者寒心。8月中旬,襄樊市总工会、市女企业家协会联合举行的第九次“金秋助学”活动中,主办方宣布:5名贫困大学生被取消继续受助的资格。近日,更是爆出,其中一名大学生家庭富裕,其父是当地城管局副局长。
在此,我们必须分清现代慈善文化与中国传统的“报恩文化”的区别。中国人常讲的“知恩图报”,实际上包括“知恩”和“图报”两个部分。在我看来,所谓“报恩”,只是“报文化”的一种,后者还包括“报仇”、“一报还一报”等。然而,从程序上讲,无论是报恩,还是报仇,它们都是封闭式的。诸如“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投我以桃,报之以李”、“饮水思源”等,无不见证“报文化”的背后是个封闭的情仇圈。
有人指责“受助大学生家长需要反省,受助大学生更应该深刻反思自己,反思自己对资助者、对社会造成的伤害”。基于以上理解,我却更能体会这些贫困学生所受到的伤害。事实上,这种捆绑了“感谢信义务”的捐赠,从一开始更像是一次获取受赠者感恩红利的投资,一次交易,而非真正的慈善。
“人们不讲道理、思想荒谬、自我中心/不管怎样,总是要爱他们/……你所做的善事明天就被遗忘/不管怎样,总是要做善事……”在特里莎修女创办的加尔各答“儿童之家希舒·巴满”的墙上有这样一首诗。透过这起半途而废的捐助事件,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慈善事业与慈善文化有着怎样的捉襟见肘。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