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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0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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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爆炒“副市长殴打情妇” 网下:副市长被撤职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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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举报人收了委托人5000块钱,开始发帖写博
网上:爆炒“副市长殴打情妇” 网下:副市长被撤职接受调查
这种典型的炒作式“网上举报”近来盛行,引发众多争议 2006年全国各种成规模的网上“维权”事件1100多起
中原网  日期: 2007-08-27  来源: 郑州晚报  
  网上一度爆炒的“副市长殴打情妇”事件的“主角”,云南省个旧市副市长童某8月上旬被免职。细考事件的来龙去脉后,记者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炒作式“网上举报”:举报人将图文并茂的“丑闻”举报信贴在网上,并四处转贴,把此事炒成了舆论焦点。

  7月14日,一篇“副市长殴打情妇,引来举报信”的文章出现在新浪网某人的博客中。文章绘声绘色地描述个旧市副市长童某因情妇间争风吃醋,将情妇杜某暴打一顿,杜某因此愤然告发童某的婚外情等问题。

  博主是沈阳人姜焕文,他自称为职业举报人,辗转全国各地从事举报。记者近日电话联系到姜焕文,他说自己受杜某委托,7月初专程从沈阳赴个旧代理举报,杜某为此付给他5000元。据杜讲,2007年5月29日深夜,童某在其家门前莫名其妙地将她痛打一顿,杜某报警,随后被诊断为面部挫伤并住院。童为了息事宁人,主动承担住院费用,并赔偿杜某精神损失5万元。

  姜焕文说,他听了杜某讲述后,进行调查取证,认定童某存在生活作风问题,于是写了举报材料送到云南省纪检监察部门。随后,他将“副市长殴打情妇,引来举报信”的文章贴在自己的新浪网、搜狐网博客中,并在天涯社区、西祠胡同等众多著名网上论坛转贴。文章中还贴出了一些照片,即杜某所指童某发给她的短信、童某的衣服和皮鞋等。

  此文迅速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多个网站转载,网民纷纷评论,并有昆明、北京等地一些报纸跟进报道。此事顿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以至于记者近日在百度网搜索“副市长殴打情妇”时,竟搜到90多万条记录!

  记者近日了解到,由于网络的作用,加之云南省有关部门领导的分别批示,红河自治州纪委监察部门立即组成调查组赴个旧市明察暗访……身处“漩涡”之中的童某,已于8月上旬被罢免了副市长职务。据悉,有关部门还在调查童某的经济问题。

  网上举报“副市长殴打情妇”,当事官员被罢免

  告发者自称是职业举报人,辗转全国各地从事举报

  网上曝光炒作式举报引发众多争议

  纪检部门对炒作式的网上举报曝光既不赞成,也不提倡

  被撤职的副市长童某

  职业举报人姜焕文

  天涯、西祠、凯迪等社区常见“黑幕”或“丑闻”帖子

  互联网当成表达利益诉求、发泄不满情绪的平台,使互联网成为社会矛盾的倍增器。

  类似这样的举报曝光事件如今在网络上屡见不鲜。在国内著名的天涯、西祠、凯迪等社区以及各大门户网站的论坛中,经常可见被热炒的“黑幕”或“丑闻”,网民言辞激愤、群起攻之。

  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数据,2006年全国各种成规模的网上“维权”事件1100多起,同时也形成了恶意炒作近200起,均较上一年大幅增加。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先燕明说,今年以来,网上反映云南省征地拆迁等问题的事件已有30余起。一些人把互联网当成表达利益诉求、发泄不满情绪的平台,使互联网成为社会矛盾的倍增器。

  对于为何选择网上举报炒作,杜某称其是不得已而为之,她以前曾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但并没有得到回音。姜焕文则认为,这种方法比传统举报更加方便快捷,也更有效。他说:“有些事必须在网上炒一下,形成一种舆论压力,才能促使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进行调查处理。”

  昆明市民赵勇认为,网上举报曝光的风行,反映出有些地方举报渠道还不通畅,而且有的老百姓认为“官官相护”,对传统信访举报方式的效果心存怀疑。

  云南大学新闻系主任单晓红指出,网上举报、维权现象的流行与互联网传播的特征密切相关。互联网作为一种开放式的传播媒介,话语权分散化,每个人都有发言的机会,几乎不受“把关人”的限制。而从网民接受心理来分析,揭黑、丑闻等消息更具有刺激性,因而更受互联网的青睐。

  “副市长殴打情妇遭举报,被罢免职务”的消息在网上传开后,引发各方激烈争论,叫好者有之,反对者亦不乏。

  有网民拍手称快,认为姜焕文敢于揭露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勇气可嘉。网民指出,如果不是网上曝光对当地有关部门形成舆论压力,童某的问题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被发现,即使被发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被处理。

  有网民说,向有关部门写举报材料,可能如泥牛入海音讯全无,而网上曝光后公众都知道了,都关注着事态进展,这就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还有网民认为,网上举报曝光可以形成一种自下而上的社会监督力量,使网络成为一个反映民间呼声的平台,能为纪检监察部门提供公务员违法违纪的线索,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能起到促进作用。

  另一种声音则认为,曝光炒作式举报容易造成侵权,并可能干扰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的调查,因此不值得提倡。江西高安市近日发生了“举报者成被告”的案例:举报人兰某向纪检部门举报“镇党委书记腐败”,后来对调查结论不满,将举报材料发到网上。被举报的镇党委书记将兰某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有律师认为,姜焕文在网络里公布举报信中的细节有“泄露他人隐私”的嫌疑。对此,姜焕文称,公务员涉及非法的婚外情,违反婚姻法规定,不属于合法的隐私,不受法律保护。不过他承认,网络公开举报必须掌握事实清楚和证据确凿的原则。

  云南圣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宇认为,侦查权是一种公权力,个人无权进行侦查行为。个人如果掌握公务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应向相关部门举报,而不能擅自进行侦查,也不应草率地上网曝光炒作。陈宇说:“正常的社会监督是必要的,但炒作式的网上随意举报曝光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应该提倡的。”

  云南省纪委举报中心主任刘钧说,只要是实名、具体的举报线索,纪检监察部门都会进行调查,并通常在3个月内向举报人作出回复。刘钧表示,欢迎群众据实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但对炒作式的网上举报曝光既不赞成,也不提倡。

  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人员说,民间网站刊登或传播上访信、投诉书等现象“很难界定和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厅举报工作处有关人士称,国家机关设立的网上举报在技术上能确保“保密”,而民间举报网站很有可能因技术问题或其他原因将举报内容公开,从而给举报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可能使被举报人有机会“销毁证据”或“疏通关系”。

  8月20日,杜某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她最近压力很大。杜某说,此事发生后对她的生活和事业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伤害。“童的家人在网络上攻击我,童的朋友也打电话威胁说要让我好看,当地有关部门也都给我施加压力,让我不要再闹了……我不明白到底是谁错了!”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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