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在二级和三级医院分别提高10%、15%
□晚报记者 邢进
本报讯 昨日,从在洛阳召开的全省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传来好消息,医保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此举是为了鼓励患者主动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减轻大医院负担,使患者流量分布逐步趋于合理。据悉,医药费用的报销比例将比二级和三级医院分别提高10%、15%以上。
日前,我省对部分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各项运行指标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普通感冒病人每人次平均费用为22.21元,治疗高血压每人次平均费用为18.19元,分别比到医院就诊减少支出82.35元和36.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