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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8版:郑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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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犬只交易场所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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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市养犬条例 实施方案正式通过
所有犬只交易场所坚决取缔
禁养犬只品种和个头标准近期公布
中原网  日期: 2007-09-04  来源: 郑州晚报  
  前段时间,《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就备受关注,养犬人如何给狗狗办证、政府如何治理非法犬只等成为市民议论的话题。昨日,这个实施方案正式通过市政府同意,已印发各部门执行。这标志着,我市10月1日禁养大限即将来到。有关部门提醒说,家有禁养犬的市民不可存侥幸心理,对于没有自行清理的禁养犬,一旦发现将对养犬人处以罚款。晚报记者 孙娟 见习记者 李萌

  方案特别强调了对狗市的打击力度

  之前,市市政局副局长王平表示,按照《条例》规定,所有狗交易场所将坚决取缔,特别是位于北闸口的交易场所。如果有家庭确确实实靠养狗、卖狗维持生计,建议到禁养区以外做交易。

  记者发现,市政府昨日正式通过的《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方案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略有区别,这次方案中特别强调了对狗市的打击力度。

  在市执法局的工作职责中,增加了各区执法局要负责查处违法养犬和取缔犬类养殖场、交易场所、举办斗犬等违法活动,同时负责禁养工作中的职能部门又增加了市工商局,其工作是配合执法局做好取缔城市建成区内犬类养殖场、交易场所、举办斗犬等违法活动的查处工作。

  最终的禁养犬只品种及身高标准近期公布

  记者在市市政局了解到,8月31日上午召开的郑州市居民禁养犬只座谈会讨论结果已经上报市政府,最终的禁养犬只品种及身高标准将在近期予以公布,相关的处罚标准及金额的处罚细则也将向市民公布。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未按规定办理养犬注册登记或复检手续的,要暂扣犬只,并处以每只3000元罚款;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犬只,并处以每只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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