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下午,市公安局领导和各县(市)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在签署责任书。 |
|
昨日下午,记者从市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工作动员会上获悉,即日起,本市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70天的涉爆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彻查各类涉爆安全隐患。
晚报记者 吴泳
通讯员 董永雷/文
晚报记者 赵克/图
主动上交爆炸物从宽处理,拒不交出的依法严惩
攻坚战期间,警方将严格进行涉爆物品的清查收缴工作,对拒不交出的,将强制收缴并依法严惩;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将严查涉爆非法矿点,对排查中发现的关而未死的非法矿点,将立即依法查处;对发现的涉嫌非法购买、使用爆炸物品的,一律立案查处。
对主动交代问题并交出非法爆炸物品的,可依法从宽处理;凡隐瞒不报仍私自藏匿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惩。
严管涉爆从业单位,对所有合法涉爆从业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吊销有关许可证照。
严堵非法贩运通道,各级公安机关将联合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对各类矿点进行突击巡查,绝不放过一处可疑部位。
辖区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分局长和派出所长必须引咎辞职
会上,市公安局与各分、县(市)公安局逐一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显示,凡是因为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重大爆炸事故的,县(市)区公安分局分管局长、治安部门主管领导和派出所长必须引咎辞职,具体负责人将被依法严处,市政府将追究辖区公安分局局长的责任。
辖区发生一般爆炸事故,市公安局将严格进行责任倒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