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17岁少女因无钱回家,居然报假警称在出租车上被司机强奸,企图骗取民警同情,为她购买返乡车票。昨天,民警对她进行批评教育后,将她送到救助站。
“我被人强奸了!”昨天凌晨5时许,火车站公安分局民警王宏伟和同事根据110指示赶到二马路邮政招待所门前,见到报案的红衣女子。“我是在那边的一辆黄色出租车上被司机强奸的。”红衣女子随手向东指了一下。“那你带我们到现场看看。”王宏伟立即带着受害人向东走,但走到福寿街与正兴街交叉口,红衣女子却不愿意再往前走,追问原因,报案女子吞吞吐吐,又称“我是两天前在山西榆次市被人强奸的”。“那你为什么不在案发地报案?”她不回答。
王宏伟立即将红衣女子带回分局调查。女民警薛丽伟、宋春菊对其身体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报案女子身上没有任何伤痕。
“我没钱回家,就报了假案,想让你们给我买张火车票。”女子交代说她姓姚,17岁,广西天等县朱康镇人,因与继父不和,14岁就从家里出来了,当晚由山西榆次乘车到郑州,准备回家又没有路费,便编“故事”骗民警。
“两年前,我在深圳就用这种方式骗到了回家的路费。”少女姚某说,当时民警帮她买了张返回南宁的火车票,还给了几十元零钱,“没有想到这次再用这种方式却被识破了”。民警当即对她进行批评教育,并将她送到救助站。
线索提供 张向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