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3时许,家住北京房山良乡某小区的丁女士独自在家。一名身穿电工制服的男子叫开房门,把丁女士的双手捆住后,进屋翻出了700元钱。当晚7时许,丁女士的父亲回家后,男子又从丁父身上抢走3800元现金及一张银行卡。
当晚8时,丁女士报警。大约2个小时后,房山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询问如入室抢劫后把钱送回去,还会判刑吗?从当晚10时许开始,该男子拨打110十多次。大约凌晨2时许的一个电话里,男子告诉民警,自己刚刚把钱放在了丁女士家楼下的草丛里了。很快,民警从丁女士处得知,她和父亲在草丛里找到了那笔钱。民警分析了劫匪打来的多个电话,在4时许的最后一次通话中找到了蛛丝马迹——电话那端传来农用三轮车的轰鸣声。由于这个时间是菜市场小贩们上货的时间,民警当即判断,该男子可能就在菜市场附近。很快,劫匪在丁女士的指认下被抓了个正着。
摘自《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