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一妇女与邻居发生了一点小矛盾,为对邻居报复泄愤,竟潜入邻居开的小吃店,在面粉里投放毒药,致使在小吃店吃饭的90余人食后出现中毒症状。日前,浙江永康市法院一审判决这名投毒妇女有期徒刑13年。
永康市西溪镇青山口村下店人程桃琴在市区务工,曾向工作地隔壁的海雍小吃店借东西遭拒,由此怀恨在心。今年3月28日下午2时许,程桃琴发现海雍小吃店无人,即携带白色粉末状毒药“毒鼠强”,从拉开的卷帘门下进入该店,将“毒鼠强”投放到店里的半袋面粉内。
当日下午及次日凌晨,海雍小吃店店主用这袋面粉先后制作了糯米包、麻球、包子等早点。次日早上,附近居民到该小吃店吃早点后,90余人出现中毒症状,先后被送到西溪卫生院和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观察、抢救、住院治疗。经永康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造成1人重伤,7人轻伤,39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程桃琴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于是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