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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6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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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目击者说:“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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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小伙彭宇扶起了摔倒的老太太,却被她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称,彭宇没有“自行离去”,显然与情理相悖 一审判他补偿老太太45876元
唯一目击者说:“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网友一边倒地支持被告,要捐款帮小伙子上诉
中原网  日期: 2007-09-07  来源: 郑州晚报  
一审判决后,彭宇一脸郁闷

  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小伙彭宇告上法庭,但小伙子自称当时是搀扶救助了这位摔倒的老人,没想到反倒成了被告。法院“推理分析”后做出判决,被告需补偿原告45876元。对此,网友号召捐款支持彭宇上诉。

  老太太:

  小伙子就是撞倒她的人

  今年7月,这位老太太将彭宇告上法庭,说彭宇撞倒了她,要求赔偿13.6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当时是好心帮助老人。

  彭宇称,去年11月20日,他在公共汽车站好心扶起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并送她去医院检查。没想到,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老人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就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的医疗费。彭宇拒绝了此要求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6万元。

  这一两个月,此案一直是当地最热的网络话题。西祠胡同“南京零距离”一论坛中就有上百个帖子讨论此事,网友几乎一边倒地相信并支持彭宇,感慨如今“好人难做”。对于以后遇到有老人摔倒的情况是否上前救助,网上也展开了激烈辩论。

  小伙子:

  我再也不会这么冲动了

  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两个月前的彭宇还坚持着“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而一审判决后走出法院大门时的他,已没有了当初的坚决,他说:“我再也不会这么冲动了。”

  被告律师:

  老太太没充分证据证明被人撞倒

  彭宇说,为了这个案子自己已经丢了工作。“从7月6日最后一次开庭以来,我还一直没有去上班。这事没有了结之前,我没心思工作。一周前,我正式辞去了工作。”

  开庭前,彭宇和律师高式东对判决结果的预计都比较乐观。“这个案子我觉得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仅从证据角度出发,老太太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彭宇撞倒了她。”高式东说,“因为民事诉讼的原则就是这样:谁主张、谁举证。老太太说是彭宇撞倒了她,那她就得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而不用彭宇找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撞。”令他们没想到的是,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了认定和判决。

  法院:

  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

  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人交医药费。彭宇解释说:“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又说没带钱。我才把钱给了他们,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而现在,这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

  判决书作了这样的表述:“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帮人还是撞人? 各有各的说法

  彭宇:我是做好事

  彭宇,南京一家通讯公司的技术人员。他说,去年11月20日上午9时左右,坐83路公交车,在水西门广场站下车。他第一个走下了车,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扶起。“我也不知道这一扶,会惹出这么多麻烦来!”

  老太太的儿子赶到后,问彭能不能帮忙一同将老人送到医院,彭宇同意了……

  徐老太太:就是他撞了我

  徐老太太说:“我当时亲眼看到,就是他撞了我!我们老两口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经鉴定,徐老太太的伤势已经构成八级伤残,医药费已花去了4万余元。

  媒体:老太太儿子是警察

  4月底,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奇怪的是,彭宇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老太太的原始讯问笔录时,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称无法提供,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而老太太的儿子刚好是警察,这让网友们不禁猜测,笔录不知去向,其中或有蹊跷。

  目击者:老太太是自己摔的

  证人陈先生在今年7月6日第三次开庭时陈述,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彭宇从第二辆车的后门下车,上前搀扶老太太,后来陈先生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找老人的儿女,整个过程大约半小时。

  徐老太太在法庭上称陈先生没有帮助她,但陈先生提出,自己当时曾帮忙打电话,手机里还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网友:好人做不得

  很多网友都认为,老太太的儿子是警察,派出所不提供关键的证据,证人证明小伙子无辜,媒体采访时老太太态度傲慢……此事显然是“好心帮忙被反咬一口”。网友认定彭宇是无辜受害者,对他充满了同情。一审判决后,网友甚至号召大家给彭宇捐款上诉。

  判决书:

  小伙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彭宇和老太太到底有没有相撞?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的。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决书还称:“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

  唯一目击者:

  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本案中,发生事故时,老太太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彭宇相撞;同时,彭宇在下车过程中因视野受到限制,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故对此次事故,彭宇和老太太均不具有过错。”判决书认为,“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40%较为适宜。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45876元。1870元的诉讼费由老太太承担1170元,彭宇承担700元。”

  对此,一直为此案出庭作证、也是此案唯一证人的陈老先生说:“我之所以一直坚持作证到现在,完全是凭着自己的良心和当天我的亲身经历。”但结果令陈老先生很失望,他的情绪甚至比彭宇更激动,大声对着媒体镜头喊道:“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据《南方都市报》《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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