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丹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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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
“股市不是银行。如果你没有富余的钱,你不要玩。不考虑生活的股民不是成熟的股民。不少中国股民都没有搞清楚这点,把所有的钱都投进去了,结果输了就自杀。”这是号称“股市不倒翁”的杨百万接受采访时曾说过的一段话。作为编者,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市民,要时刻牢记“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这句话,理性对待你的投资。
被判无期
他上诉求死
代人炒股
他承诺至少50%的回报
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深圳股票交易所相继开业,因炒股而一夜暴富的故事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在这些财富故事的鼓舞下,一向自负的许国鸿也投入其中。1954年出生的许国鸿文化程度不高,1970年初中毕业后便在南京市药业股份公司工作。在女儿很小时妻子就去世了,许国鸿既当爹又当娘,为了不委屈女儿,许国鸿多年来一直没再娶。长期与女儿相依为命,父女感情很深。
许国鸿有一项业余爱好——研究股票。他对股市起伏波动有良好的感觉,和亲友、同事谈起股票来,总是眉飞色舞,也确实赚到了一些钱。在南京股民中,曾流传着许国鸿从5000元炒到100万元的传奇故事。同时,许国鸿成功规避1993年中国股市第一次大熊市风险的高超技术更被引为经典。
随着炒股名气越来越大,本来在单位里默默无闻的许国鸿开始受到领导的青睐。1999年前后,单位决定让他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炒股。而周围的人也慢慢由佩服转而更加信任他,纷纷把自己的资金放在他那儿,请他代为操作。许国鸿从2000年起开始帮朋友们炒股。
于是,同学加邻居董某通过交通银行转账给许国鸿30万元;徐某总共交给许国鸿200万元;汪某2003年年底两次给许国鸿20万元,2004年再追加40万元;后汪某又介绍妹妹和许国鸿认识,汪某妹妹在2004年分两次给许国鸿80万元委托其炒股。每次接受委托,许国鸿都郑重地开具收条,承诺给他们50%甚至更多的回报。
那段时间,许国鸿在单位的工作已经是名义上的,他的心思全都用在了炒股上。对于慕名前来的人,他也是看人才帮忙。
脱颖而出
他的传奇在股民中流传
许国鸿没让朋友们失望,在股市里一番搏杀,带给朋友们不菲的收益。朋友们见他在股市里如此得心应手,便没有急于要他还本付利,反而把越来越多的资金交给他操作。
然而,正当许国鸿斩获不小时,瞬息万变的股市变脸了。从2001年7月开始,中国股市又一次进入大熊市。此后几年,各种政策救市的老办法悉数用尽之后,股市仍一蹶不振,被套股民比比皆是。许国鸿个人再“牛”也敌不过大势的转变,自恃炒股高手的他在股海中拼命挣扎,却眼睁睁地看着以前赚的利润逐渐减少,最终化为乌有。股市的血盆大口几乎把他的本金全部吞噬,当然包括朋友委托给他的300多万元。
据警方调查了解,至案发前数日,许国鸿股票账户内的资金所剩无几,委托炒股金额本息全无,但许国鸿一直对股市充满信心,从未在同事或领导面前谈论过他的失利情况。2006年2月,他还带着女儿到香港一游,花了两三万。直到案发前数日,委托人向他索要钱款并规定期限之后,他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
许国鸿在供述中称,他案发前炒股赔了300多万,已经倾家荡产了,某位委托者向他限定时间索要现金60多万时,他根本没有任何钱款可以偿还,股金难以一时翻本,感到自己对不起委托人,对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他彻底绝望了!只有一死了之!
他唯一放心不下的是自己的宝贝女儿。妻子去世后,他与女儿一直相依为命。女儿大学还未毕业,他担心自己撒手一走,女儿失去经济来源,日后不仅无人照顾,还要替他背负天文数字的巨债……
股市变脸 他的老本几乎全被吞噬
2006年4月17日,许国鸿和女儿从上海旅游回来。那天傍晚,他早早给女儿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饭。吃完饭,许国鸿像平时一样陪女儿看了一会儿电视就回自己房间了。女儿没有看出一向慈祥的父亲与平时有什么异样,以为爸爸累了,看完电视也去睡了。
一直未眠的许国鸿等到4月18日凌晨3时,悄悄推开女儿房间的门。女儿正在熟睡,许国鸿静静地端详了许久,默默对女儿说:“别怪爸爸心狠,爸爸也是为你好!”然后,他猛地用手掐住了女儿的脖子。女儿惊醒后拼命挣扎,许国鸿双手死死地掐着她的脖子,足足掐了10多分钟,直到女儿断气。在这过程中,许国鸿始终不敢看女儿一眼。
遭遇逼债 他亲手杀死掌上明珠
许国鸿用一条红色的丝巾盖住了女儿的脸,然后匆匆地离开了家。他准备去丽江跳崖自尽,因此他直奔机场飞向云南。在丽江,他乘出租车去了一个陡峭的悬崖边,不料被好心的司机看出不对劲,强行把他带回了丽江市区。跳崖不成的许国鸿想到了跳江。然而,他在江边徘徊了很久,最终还是没勇气跳下去。
2006年4月19日,许国鸿从丽江坐车来到大理,入住了一家酒店。晚上,许国鸿喝了些酒,在酒店房间内用玻璃杯碎片割腕自杀。次日,已经昏迷的许国鸿被酒店服务人员发现。许国鸿苏醒后,在医院接受警察盘问时,主动交代了在南京杀害女儿的犯罪事实。
2006年12月7日,南京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鸿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许国鸿在接到一审判决后没有像一般犯人那样想减刑,一反常态上诉称,其罪当处死,强烈要求判处其死刑。
许国鸿在悔过书中写道:“我犯下如此大罪,究其原因,是性格决定命运,自己对女儿不负责,对别人钱财不负责,自负,认为自己早年入股市,赚到别人赚不到的钱,虽然这些年股市大环境不好,损失惨重,总认为能再翻身。但世事难料,朋友也有自私贪财的一面,股市行情不好,他们谁也不愿意承担风险,最终结局,我女儿付出最宝贵的生命,我也将受到法律严惩。”
“孩子是最可怜、最无辜的……受到良好教育,人也出落得有模有样……基本素质也是万里挑一。直到死,都认为爸爸对她最好,而我却是对她最残忍……我女儿是无价之宝,却被我彻底粉碎了,纵有千条命、万条命也不能抵。”
2007年2月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中的相关当事人,除许国鸿外,均为化名。
本报据5月31日《南京周末》、6月8日《长沙晚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