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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郑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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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俱备 明天正式通车
郑州有1万余辆机动车 已到报废期
交警组织中学生街头学交通
经一路纬一路明起封闭施工 4条公交线路临时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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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有1万余辆机动车 已到报废期

中原网  日期: 2007-09-14  来源: 郑州晚报  
  报废车车主可申请原有车牌号

  □见习记者 王晋晋 晚报记者 刘德华             

  本报讯 您家有报废车辆吗?如果有请尽快到相关部门申请报废登记手续,对车辆实施报废。同时,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报废车车主可在规定条件下申请原有车牌号。昨日,记者从郑州市车管所了解到,今年1月至8月,郑州市有1万余辆机动车达到报废期限。

  郑州市车辆检测中心办公室主任岳超介绍,按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必须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如果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管事故责任在谁,都由报废车的驾驶员一方负全责。一经查处,交警部门除收缴报废车予以强制报废外,还要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称,今年9月1日起,机动车报废后,车主可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车主拥有原机动车应在3年以上。

  该负责人表示,机动车所有人自办理机动车报废回收手续起,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使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车管所收回并重新启用实行公开选取。

  线索提供 岳超 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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