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税后利润独享的时代行将终结
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显示,国有企业税后利润独享的时代行将终结。2008年,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全面展开,今年将在部分企业试点,收取部分企业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国企税后利润在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
《意见》明确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缴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等。另一方面,各级财政部门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作为单独编制的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除了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支付国企改革成本等之外,“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据《法制晚报》
■新闻背景
13年,国企独享税后利润
国企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已度过最艰难的时期。统计显示,2003年至2006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由3006亿元增加到7547亿元,增长151.1%。但1994年以来,国企,包括处于垄断行业拥有高额利润的国企,从未向国家上缴税后利润。
■专家解析
建议由国企直接划拨社保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对“部分国企红利用于社保”表示支持。他建议,最好能够由国企分红直接划拨社保。国企有很多大型垄断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充分发展后,已有能力为社会提供分红资金。分红资金可以主要用于医疗、提高社保金以及廉租房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