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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郑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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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供房政府贴息
“再就业优惠证”放宽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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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优惠证”放宽申领条件

中原网  日期: 2007-09-19  来源: 郑州晚报  
  □晚报记者 陈静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获悉,只要“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条件,每个人都可以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并享受多重就业扶持优惠政策。

  从9月份起,本市再次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进行了调整,对省会“零就业家庭”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不设数量限制,凡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条件的“零就业家庭”,只要其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并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都可以同时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如果“零就业家庭”成员一人申领,就可以凭证享受相应就业扶持优惠政策;如果两个成员申领,就可以凭证享受双份就业扶持优惠政策;如果多位家庭成员申领,就可以享受到多重的就业扶持优惠政策了。

  按规定,“零就业家庭”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后,持证家庭成员每人最高可申请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凡是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零就业家庭”持证人员就业的,管理机构除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外,自明年起还将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工伤保险费和人员管理服务费用由财政列支。此外,“零就业家庭”持证成员灵活就业且参加社会保险的,还可以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符合条件,“零就业家庭”成员都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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