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本报携手天天人才市场联合举办的“省会郑州首届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打工)经验交流座谈会”在河南劳动大厦举行,来自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市职介中心的有关领导、学校代表、高校学生代表、律师以及用人单位代表共聚一堂,就大学生社会实践、打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并现场解答了同学们打工过程中所关心的劳动保护、维权、求职渠道等方面的疑问。
晚报记者 李珂 张国庆
大学生社会实践日益普遍
在不少大学生看来,社会是一所没有围墙的课堂,实践是一种无形的磨炼。本着减轻家庭负担、自食其力、锻炼自己等不同目的,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假期或课余的时间进行社会实践或打工挣钱。
据一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近50%的大中专院校、技校学生都相应地存在着假期打工或进行社会实践的现象。“随着近年来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给了大学生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天天人才市场总经理谢长军介绍说。
世纪欢乐园营销总经理何新建表示,根据多年来公司招聘大学生短期工的情况来看,告诫大学生们在假期求职时不要仅仅为了挣钱而挣钱,而是要注重经验和人脉关系的积累,根据自身的兴趣,通过学校组织或正当渠道谋取相应的岗位,为毕业后的就业打好基础。
求职陷阱的困扰
据调查,超过六成进行勤工俭学的大学生表示有过被骗经历,其中最多的是被非法中介或广告“忽悠”过,其次是雇主欠薪。IBM培训中心的胡健说,有些不正规的用人单位本身根本没有接收假期打工学生的实力,把学生当成了廉价工或免费工。郑州市职介中心职介科副科长徐建州表示,不论是打工还是毕业后求职,都要到省市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或经过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职介或中介机构求职,这样才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而面对上当受骗,“几十块钱不值得投诉什么的,亏了就亏了”这样的想法导致不法分子的作案风险低之又低;同时,因为大学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相关法律法规的欠缺也使这些“黑中介”、“黑公司”有恃无恐,与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玩起了捉迷藏或钻法律的空子。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凤华说,遇到《劳动法》涉及不到的诈骗或伤害案件,可通过公安部门或法院解决,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劳务维权亟待有法可依
“对于大学生社会实践或打工过程中与雇主出现的纠纷,相关法律上确实还是一个空白,由于大学生毕业前只是学生,虽然到了劳动者的年龄,其实并不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作为劳动监察部门,遇到这些问题我们确实无能为力,只能尽最大可能来保护这些权益受到侵害的学生们。”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队队长张国庆强调说。
张国庆介绍,劳动执法也必须要有法可依,而我国目前尚未针对大学生社会实践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学生的劳务维权亟待有法可依。
擦亮双眼谨防上当
“大学生到一家职介中心或公司去求职,首先一定要注意查看他们的合法身份或经营主体的证件。”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副处长马三套提醒大学生,应聘时一定要查看雇佣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是否年检,其次如到职介或中介机构求职,还要查看有无职业介绍或人才中介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按规定悬挂的职介须知等证件,擦亮双眼谨防上当。
同时,张国庆提醒大学生,打工时尽量要求与雇主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注意保留证据,诸如胸牌、工装、招工表、工资单等能够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如权益被侵害时可凭相关证据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