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方颖
本报讯 哥哥患上精神疾病,妹妹嫌嫂子照料不周,上法庭替哥哥办离婚。经惠济区法院调解,昨日,双方达成协议。离婚后,妻子还每月给丈夫百元抚养费,并期待其“病情好转后复婚”。
昨日,家住惠济区长兴路,已结婚24年的59岁的冯小柯,与53岁的妻子崔姿离婚了。他们婚后未有子女。2002年,正在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冯小柯,被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诊断为患上精神疾病。后经几年漫长治疗,依然生活不能自理。今年开始,崔姿在外开机动三轮车拉客养家。附近居民发现,冯小柯缺人照料,经常在外吃食垃圾。
今年5月,冯小柯的妹妹冯小梅得知情况,到法院要帮哥哥办离婚。因按规定,双方都要参与庭审。7月,法院开庭,冯小柯情绪激动,随意打骂他人,庭审被迫终止。市八院出具证明,冯小柯无民事行为能力。冯小梅取得了哥哥的监护权,代替哥哥出庭。
8月2日,法院继续开庭。崔姿坚决不同意离婚。她说,如果冯小柯是在清醒的状况下,肯定也不同意离婚。崔姿认为,冯小梅要替冯小柯离婚的原因,可能是想要土地赔偿。崔姿解释说,平时对冯小柯疏于照顾,都是因为她不得已要外出挣钱。“我并没有刻意对他不管不顾。”崔姿委屈地说。
法院调查了附近多数居民,他们都证实说,在冯小柯患病伊始,崔姿对他“还可以,但越往后越差”。而冯小柯住到冯小梅家后,冯小柯身体和精神状况有了明显改观。在多方证据下,法官劝说崔姿,即便现在离了,以后等冯小柯病情有了好转,也还可以再复婚。
经过数十次的公开审理或私下协调,崔姿与冯小梅达成共识。冯小柯与崔姿协议离婚,两人平分了家产。
线索提供 王雪琪 穆牧
(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