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方颖
本报讯 昨日,经惠济区法院审判,古荥58岁的陈安得到了34岁的儿子陈锋的两套房屋。8月底,该4层楼房32套房刚刚建成可住人,但在5月份,陈安就已把儿子告到了法院,要求儿子给他3套房屋使用。
3月26日,父亲与儿子签下协议。儿子陈锋出资扒掉父亲陈安宅基地上的平房和门楼,在原址上建房4层32间,房子建成后,陈锋要给陈安3间房子居住,楼层可随意挑。陈安诉称说,房子整体落成,儿子却只让他入住一楼的一套一室一厨一卫的套房,而陈安想要的是3楼的3套房。各方调解无果。
陈锋辩称,当时协议并没有约定3间房的大小。协议内容是给陈安3间房,一室一厨一卫正好是3间,“我没有错”。陈锋还有些愤愤地说,当时建房子,花了几十万元,父亲一分钱都没拿,他现在要赶快将房子租出去还债用。
陈安说,他就这么一个儿子,也没了老伴,以后老了,陈锋再不管他该怎么办?他想住一套房,再租出去两套房,这样生活也有了保障。陈锋认为,父亲这是太多虑了,就这一个儿子,他不养谁养?
法院认为,协议虽未约定3间房子大小,但据实际情况,结合照顾老人生活综合考虑,判给了陈安两套房,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和一室一厨一卫。父子对此没有不满。
线索提供 王雪琪 穆牧
(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