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近日媒体报道,深圳法制办成了市政府最忙的部门之一。法制办为什么这么忙?新闻介绍说,从2001年开始,在深圳市政府的最高决策会议——政府常务会上,通过的每一个政策或者文件,都由法制办全程参与或者最后把关。
2002年,市政府在法制办设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处,专门从事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深圳市经过行政复议纠正的错案,已经由几年前的60%降到了目前的不到10%。市政府“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已经成为习惯。
读了这则新闻深有感触。我国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直至国务院都设有法制办公室。作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能可以概括为三项:参与依法决策,审查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法制办公室的作用发挥得如何,是一个地方依法行政是否真正得到落实的关键性的标志。但是,至今在不少地方,法制办公室仍然形同虚设,公众甚至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一个政府部门。为什么一些地方行政“乱作为”层出不穷?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违犯法律法规、侵犯公民权利的现象屡见不鲜?透过这些问题似乎都可看到法制办的缺位。
深圳的经验告诉人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首先要充分发挥法制办公室的作用。法制办公室的职责履行得愈好,公众知晓率愈高,法治政府就离我们愈近。愿全国各地的法制办公室都忙起来!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