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次药品降价,国家未能根本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近日,接近发改委价格司的一位官员这样表示。他同时还透露,在医疗体制不能得到有效变革前,企图通过限制仿制药和药品价格的方式降低医疗成本,将难以达到目标。
控制药品生产之后的出厂价和销售价之间的“价格差”,是国家发改委此次修正思路中的“重拳”。国家发改委的对策将是鼓励“药品直销”制度,即药品直接从企业配送到医院或药店。
从源头上改变药价虚高问题,是国家发改委的首要考虑,而对于市场上频繁出现的以多次、重复仿制药品,规避“降价令”的问题,将得到部分程度上的遏制。
记者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初步拟定,将“价格递减”的幅度定在10%,即对已研制成功并上市销售的药品,每仿制一次,在审批定价时,便在原来的基础上下调10%。在这样的方式下,仿制的次数越多,该种药品的价格就变得越低。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此次提出的新思路中,对于一些临床用药期间产生的实际问题,也有了细节安排。虽然规定了“药品定价审批与药品仿制次数成反比”,但对于一些市场上紧缺的药品,可以允许多家仿制药价格保持相对一致。而且可以按照成本较高的企业核定价格,以保证药品供应。据《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