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任正非都要改工号了,我们老员工的卡号、ID都被注销,需要等待重新竞聘上岗。”1日下午,深圳华为企业一员工对记者说。今年9月底开始,华为共计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交请辞自愿离职。
这次大规模的辞职是由华为公司组织安排的,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唯一的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工龄。全部辞职老员工均可以获得华为公司支付的赔偿,据了解总计高达10亿元。
华为多位员工提供的信息显示,此次“先辞职再竞岗”时,所有自愿离职的员工将获得华为公司相应的补偿,补偿方案为“N+1”模式。
N是在华为工作的年限,打个比方,如果某个华为员工的月工资是5000元,一年的奖金是6万元,平摊给每个月就是5000元的奖金,假如他在华为工作了8年。那么他得到的最终赔偿数额就是1万元(工资+年奖金平摊)乘以“8+1”,计9万元。
即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此前即已经引起各方的强烈争议。此次华为“先辞职再竞岗”,被外界解读为直接以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为目的。该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条件后,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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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华为万名员工辞职事件,共有10097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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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员工辞职是否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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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引发辞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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