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市妇幼保健所所长张红
引语背景:为有效提高婚检率并遏制出生缺陷率的进一步上升势头,江苏基层工作人员认为,当前政府首先应当明确态度:“婚姻法和母婴保健法的相关条文都明确‘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但条例却提倡‘自愿婚检’,这是相互矛盾的。”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