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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的“特价商品”
本期案例:消费者顾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他跟朋友逛家电卖场时,发现一款标着“样机”的微波炉在打折销售。当时销售人员在介绍时说这款微波炉当样机摆放在柜台一个多月,而没有提及生产日期。
买回家后,顾先生在翻看说明书时,无意中看到这台微波炉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05年。卖场销售人员告诉顾先生,虽然是2005年制造的产品,但是产品并不存在质量问题,并且,其保修期也是从安装当日开始计算,不会以生产日期为准。
消费提示:虽然经过协商,卖场最终为顾先生更换了产品,但由于国家目前还没有针对家电保质期出台相关规定,家电三包一般都是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而并不是产品的生产之日算起,这就决定了很多存货很可能变成“超龄家电”。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家电前,一定要了解是不是真正的新机,看生产日期是最直接的方法,并关注使用年限等相关信息。
晚报记者 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