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乘客想下车,民警进行劝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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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一位乘215路公交车的曹先生突然发现自己身上的1000元被盗,他让司机关了门并等民警赶到。因报警人一时指不出车内的嫌疑人,满车65名乘客被带到派出所,其中最小的1岁,最大的74岁。派出所民警调查近一个小时,也没能查出车内的嫌疑人,不少乘客因误了时间大呼倒霉。律师称,具体问题要具体对待,民警处理此类案件时,一定要兼顾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
晚报记者 徐富盈
实习生 王阳/文
晚报记者 廖谦/图
调查:全车65名乘客被带到派出所
此时,车内有10多位乘客急着要下车,一位老先生差点和现场的民警吵了起来。民警先让曹在车内找寻嫌疑人,但是因为车内太挤,无法指认。想让人下车在下边查,又担心部分乘客可能要走掉,民警只好让司机重新关上车门。此时,在路边一名开着桑塔纳车的男子说,他是来接公交车上的一个客户的。
乘客劳先生说,如果有人今后在车上称自己丢了钱,哪怕是搞恶作剧,那么所有乘客都要被送到派出所调查?谁能证明这名乘客身上是不是丢了钱,谁能证明他身上有1000元?说不定他在上车前就丢了,车上一半乘客都开始起哄。有4人争着要下车时,被民警劝阻。司机在一边也愁眉苦脸。“我也不想摊上这事,那乘客一说钱丢了,我当即就关了车门。想着民警能找到嫌疑人,没想到等这么长时间。”10时50分,看着在现场无法解决问题,民警让司机驾车,把乘客全部带到凯旋路派出所接受调查。
人一个一个被带到派出所大厅内,民警让报警人曹先生对下车的每名乘客一一观察,曹先生看到最后也没有找到“嫌疑人”。12时许,民警在对乘客询问无果后,拒绝了曹先生希望对大家搜身的建议,让司机载着满车乘客离开派出所。
事件:乘客丢了1000元,要求司机别放人下车
昨日10时40分,记者赶到郑上路立交桥下,车号为豫A26458的215路公交车,停在站牌处,曹先生正向特巡警二大队的9号民警介绍他丢钱的情况。他说,他是从郑州东郊的七里河站上的车,准备到中原路口下车,快到站时,他突然发现自己左侧内口袋装的1000元被人偷走。“当时我就对司机说,别放人下车,我要报警。”曹说,他还看到车内有4人,当时都在他周围走动,“像是小偷”。
车内人很挤,俯在窗口的朱老太太说,车内共有65人,最小的有1岁,最大的有74岁,从10时就停在这里接受民警盘问。“我要去学校接孙子,想着11点能赶到,我看现在已快11点了,也不让我下车走,误了我接孙子可怎么办?小偷真坏,连累了我们一车人。”有人递给老太太一个手机,老太太托人照顾孙子,只好继续等。车内有一名乘客说,报警人在七里河站上了车,走了近20站才报警,小偷早就下车了。凯旋路派出所的民警询问了曹相关情况,曹称嫌疑人还在车上。
争议: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如何兼顾
民警介绍,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因为车内的每位乘客,嫌疑程度有大有小。加上报警人当时在站点处也没有找出嫌疑人,警方目前也只能采取这种方法,即把乘客带到派出所再查询。但报警人最终没有指认出嫌疑人,警方也不能对任何乘客搜身,只好放人。
天基律师事务所訾建营律师认为,这个问题涉及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问题,出现这种情况,民警把所有乘客拉到派出所调查,是一种处理办法,因为目前法律并无处理此事的相关详细规定,所以,不能说民警采取此办法是对或是错。但民警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在办理此类案件中,不但要保护好失主的利益,也要更好地保护公众的利益,做到统筹兼顾。 线索提供 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