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民营的春秋航空在上海飞济南的航线上推出了只卖1元的飞机票。日前,济南市物价局为此开出一张15万元的罚单。(新闻见昨日本报A11版)
花一块钱,甚至不要钱就能坐一次飞机。即便它是商业噱头,起码对老百姓有好处。
我不懂的是,这1元的机票究竟有啥可怕?
民航总局、国家发改委有这样的规定:国内航线机票价格在规定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得超过25%,下浮不得超过45%,即不能低于五五折。春秋航空此举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涉嫌不正当商业竞争。也许这就是15万元罚单的理由。
且不讨论这一规定是否合理,具体就春秋航空而言,一家开航才两年多、只有4架空客的小不点民企,即使它把机票全部白送老百姓,恐怕也不见得能对国内航空市场竞争产生多大影响吧。何况1元机票只不过是人家的一种促销手段,只占总座位数的10%左右。《价格法》对不正当竞争的认定,主要还是看其是否低于成本。而春秋航空只是推出10%左右的1元机票,并不意味着整体低于成本。
中国有很多人还坐不起飞机,同时客机的上座率却不过70%,问题究竟在哪儿?春秋航空的遭遇,实在发人深省。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