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割几十米电缆,烧后卖铜线,犯罪嫌疑人荆长旺昨日换来7年牢狱生活。二七区检察院负责承办此案的徐红炜解释说,一般盗窃案量刑较轻,但荆长旺盗割电缆对社会影响大,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悉,荆长旺是近年来该区领刑最重的盗窃案主犯。 晚报记者 张华
伙同12岁的少年偷电缆
6月4日下午,二七警方接群众举报,老坟岗自由路上有一个少年有盗窃行为。民警赶到现场将他控制,经讯问,少年姓刘,12岁,他供出同伙荆长旺。
33岁的荆长旺落网后交代,今年5月中旬,他在老坟岗认识了刘某,两人分工,荆去偷东西,刘把风,赃款平分。一天凌晨2时,在解放路上,两人盗割三四十米电缆,在老坟岗一间破房里烧掉,卖铜线得款210元。几天后,两人又来到解放路,锯开电缆后没来得及把电缆偷走。不久,两人又得手一次。
三次盗窃影响1500多用户通信
案件调查中,网通郑州公司二七路营销中心臧经理介绍说,今年5月17日,用户投诉解放路网通电话发生故障,工作人员检查时发现100对电缆被盗;5月19日、21日,网通电话又接连发生故障,造成144芯R01环路光缆通信阻断12小时,影响用户1500户左右,200对电缆通信阻断12小时,影响用户80户左右。
电缆被盗后,还造成豫港大厦接入网中继阻断,多家单位出现通信重大障碍。
随后,警方以涉嫌盗窃罪提请批捕荆长旺。
小偷为何被判重刑
二七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除涉嫌盗窃罪外,荆长旺破坏的线路系网通公司正在使用中的通信线路,且造成重大通信阻断,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造成网间通信严重阻碍,一日累计两小时以上即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本案造成通信线路重大障碍,达到12小时,因此,检察官认为,按《刑法》的规定,荆长旺也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按照司法解释,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具体到本案,荆长旺应定为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昨日,荆长旺一审被判刑七年。
线索提供 徐红炜 张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