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储户的存款折上,取款人都是银行女职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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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熊堰秋 文/图
本报讯 新密某银行一名女职员先后从储户账户内取出19.8万元,并许以高息“借款”。由于“借款”一直还不上,被储户告发。目前,该女职员已被银行停职。
19.8万元存款被银行职员“借走”
阴秀章在新密做房地产开发,经常在某银行新密支行文峰路储蓄点存款。一次,该银行女职员韦敏(化名)跟他说借点钱用,出于面熟,他打哈哈说行。去年5月24日,韦敏突然打电话说,从他那里借了14.8万元,让他在取款单和借条上签字。他找到韦敏后,韦敏说,她的朋友缺钱,从他这儿先借用一下,利息一分五。他默认了这笔借款,并补签了名字。没想到刚过几天,韦敏又从他的账户“借”了5万元,事后让他签字。
韦敏的还款日期一直拖到了今年8月份。8月21日,阴秀章向银行反映了此事。
“一名姓胡的副行长立即找韦敏了解情况,可韦敏只还了5万元,写了还款计划,准备在9月份分三次还款,可至今一分钱也没给。”阴秀章说。
银行职员表示不会赖账
在阴秀章出示的存折上,记者发现,两次“借款”都是手写的,一次是“2006年5月22日取款14.8万元”,一次是“2006年5月28日取款5万元”,两次取款操作员都是韦敏。
在韦敏签名的还款协议中,双方约定阴秀章放弃利息,只索要本金。本金于9月10日、20日和30日三次还清。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韦敏。韦敏解释说,存折上两次取款是手写的,因为当时打印机出现了故障。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柜员可以手写存折上的记录。第一笔款14.8万元是阴秀章本人来取的,然后借给了她。第二笔取款是阴秀章告诉了她密码后,她才取出的。
“从9月份到现在,我一直在家歇着。我经常催朋友赶紧还钱,可他的钱一直要不回来。但是这笔账我不会赖。”韦敏这样表示。
银行督促女职员尽快还钱
就阴秀章和韦敏的不同说法,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该银行胡副行长。
胡称,据他了解,这些钱是韦敏经阴秀章同意借来的。所以,只能认定是银行员工和储户间私人借贷关系。
“8月底,韦敏就被银行停职了,要求她必须还钱!”胡副行长告诉记者,这笔钱银行一定要让韦敏赶紧还上,啥时把这事处理完了,啥时再说上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