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妥善解决液化气等物价上涨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的影响,11月12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再次下拨1056万元临时物价补贴资金,从11月起,为全省低保对象家庭按每户每月10元标准,发放两个月的临时补贴。
此前,为应对物价上涨、确保城市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降低,省民政厅已经要求各地为城市低保家庭连发3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并连续两次提高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25元,增发到12月份。据省民政厅低保处昨日统计,将正常发放的低保金、物价补贴、临时物价补贴三项内容加起来,我省今年已下拨中央和省级财政城市低保补助资金115616万元。晚报记者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