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方颖
本报讯 储户使用银行ATM机时,被人拍肩膀千万别回头。一名女士中招,致使卡被调包,丢失4.5万元后,将银行告上法庭索赔(本报6月7日曾报道)。昨日,审理此案的管城区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该女士将继续上诉。
4月15日19时许,管城区西三马路一家银行。市民朱玲(化名)到ATM机上存款。机器正在打印回单时,朱玲被一男子拍了肩膀咨询问题。朱玲回答完扭过头,银行卡已退出。朱玲取出卡后几分钟,发现是别人的卡。她的卡当时留在取款机内并未取出。
19时5分许,朱玲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欲挂失。对方回答说,要提供身份证号码。朱玲未带身份证,也不记得号码。随后,朱玲联系在家的丈夫,丈夫告诉了她的身份证号码。朱玲再次致电客服进行挂失,对方又要朱玲的丢失卡密码。朱玲说出原密码,被告知不正确,无法进行口头挂失。
次日早,朱玲去银行书面挂失,发现银行卡已被盗取4.5万元。经查询,这些钱是在卡丢失后的40分钟内,分三次被盗走。朱玲认为银行没有及时提供挂失,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将该银行告上管城区法院,索赔4万元。
银行方辩称说,储户必须提供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等信息,方能进行口头挂失。因为朱玲始终不能提供正确的相关信息,银行无法为其办理。银行方认为,朱玲的损失是因为自己的过失和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造成的,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朱玲补充说,银行卡被调包后,密码即被修改,她提供的密码肯定会错误,银行应该理解。
昨日,法院采纳了银行方的意见,驳回了朱玲的全部诉讼请求。
朱玲表示,将继续上诉。
线索提供 常松林 李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