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一名领导甚至强调,吸芙蓉王(湖南烟),就是不讲政治,不讲纪律
今年3月15日,湖北荆州洪湖市政府发红头文件,摊派15900条公务用烟指标。在荆州,党员干部对抽烟的个人口感和爱好,一度要求服从安排。公安县一领导反问,拿纳税人工资的公务人员,为什么不能讲大局、讲良心,主动消费纳税烟呢?
15900条公务用烟摊派给全县
荆州多个县市都发有红头文件
今年3月15日,湖北荆州下辖的洪湖市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将全年15900条公务用烟指标,分解至114家县直机关和基层乡镇,实行摊派消费,并奖惩分明。
但同年9月份,这份名为《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公务用烟管理工作的通知》,即被取消。近两个月后,洪湖市政府网站上依然挂此文件,直到《南方周末》发稿前才正式撤下,当地有官员称至今仍不知情。
记者还发现,不独洪湖,荆州下辖石首、监利等县市,此前均有此类分解公务用烟指标的红头文件存在。且格式雷同,甚至奖惩标准也趋一致。
监利县一份2006年的政府分解文件显示,当年该县公务用烟任务总计26530条,由近百家县直单位和乡镇分担,标准从20条至800条。甚至全为女性干部的市妇联,指标也有20条。荆州当地有官员戏称此现象为“百官倡烟”。
一年公款吸烟达320万~1000万元
一些单位只有多渠道募资化解指标
少数难堪重负的县直单位选择多渠道募资化解指标。监利县委统战部官员告诉记者,“像工商联的全年经费甚至连发工资都不够,只能依赖会员赞助来解决。”
但大部分单位完成指标并不是难事。洪湖政府网站的数据显示,整个2006年,洪湖市县直单位和乡镇共认购公务用烟18822条,超出了原定指标近20%。
细心者依照红头文件所指定的公务用烟的价格区间每条170~600元计算,得出骇人结论:在洪湖这个县级市,一年用于公务用烟的公款费用竟达到320万~1000万元。
单位公务活动用烟,一律使用省产烟
吸外省烟就是“不讲政治”
在监利县容城镇的办公大楼门前,杜绝吸食“南烟”(湖南烟)的标牌成为干部上班的第一道警示,至今仍在。而在几乎所有办公室的大门上,都还贴有一句顺口溜,“最好不吸烟,吸烟就吸省产烟”。
荆州下辖的松滋市的政府网站资料显示,一位市领导就曾在全市的烟草会议上公布过类似禁令:凡是单位公务活动用烟,一律使用省产烟;凡是党员干部抽烟的,一律抽汉烟等。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扣减或停拨财政经费;党员干部要进行曝光,并给予通报批评。
在公安县政府网站上,一位县领导甚至强调,吸食“芙蓉王”(湖南烟)就是“不讲政治,不讲纪律,在认识上不能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2006年,荆州市启动了对所辖县市261个公务机关抽烟情况的摸底调查,调查人员深入基层,捡烟头、翻纸篓,最终共采集了5003个烟头标本,根据烟头品牌数量进行了科学的量化统计,实行县市排名,最终成为领导问责的重要参考。
烟草税收几乎成为地方财政的命脉
“如果都抽‘芙蓉王’,那一年损失的税收就高达160万元”
和华中许多地方一样,荆州地区诸县财政并不丰裕,而烟草税收在各县地位举足轻重。比如洪湖,2006年烟草税收成为全市纳税第一,对地方财税的贡献,竟达八分之一强。“尤其在农业税取消后,烟草税收几乎成为地方财政的命脉。”该市一官员称。
而公安县一位领导曾在布置2007年烟草工作的大会上,当着全县机关干部的面算过两笔账:第一笔账是,抓好了烟草就相当于再建一个“金安”,一个“新生源”——后者均为公安县多年努力成长起来的骨干纳税企业,纳税规模和烟草相当。
第二笔账和烟草税有关。中国实行烟草专卖政策,只有在正规专卖渠道销售的香烟,地方才可抽税。他说,“如果全县2000个公务人员在抽非主渠道购进的‘芙蓉王’,那一年损失的税收就高达160万元。如果用作乡镇经费,每个乡镇平均就是10万元。”
公安县曾有官员私下对类似摊派举措表示不满,结果招致县领导严词反驳,“在为什么要抓烟草工作的问题上,不要拿市场经济理论来品头论足”。
据《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