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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7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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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女处长自定每次受贿最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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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去最高一笔5万元外,单笔受贿以2000元居多
药监局女处长自定每次受贿最多5000元
开始坚持“少吃多餐”,后来还是突破了自己的“底线”
中原网  日期: 2007-11-20  来源: 郑州晚报  
  郑筱萸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受贿罪以及玩忽职守罪,判处死刑。
  郝和平 医疗器械司原司长,受贿罪、私藏枪支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曹文庄 药品注册司原司长,受贿罪以及玩忽职守罪,一审判死缓。
  法院认定卢爱英受贿36万余元,10年平均每天受贿100元

  卢爱英 药品注册司原助理巡视员,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马腾 原借调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王国荣 国家药典委员会原秘书长,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李智勇 国家药典委员会业务综合处原副处长,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在国家药监局窝案落马的官员中,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是唯一的女性。这位注册司长曹文庄的得力助手,她的贪婪与占有欲与众不同,除去最高一笔5万元外,单笔受贿金额大多是万元以下,尤以2000元居多。法院认定她受贿36万余元——10年平均每天受贿100元。

  2007年7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卢爱英有期徒刑13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一审判决后,卢爱英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在二审之中。

  国家药监局窝案

  信封里的钱是卢爱英两个月的工资

  听说“别人也都有份儿”,享受“岁敬”心安理得

  1996年2月,46岁的卢爱英被任命为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科研管理处副处长。这个位置,关联着许多单位的生存问题: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如果想在国家医药管理局立项,必须经过卢爱英的审批。

  “岁敬”,是旧时代官场的一个潜规则,就是逢年过节时下属官员向上级官员“供奉”的礼金。1996年春节后,刚上任的卢爱英收到了下属单位的第一份“岁敬”。

  送“岁敬”的两人来自天津的一家医药研究单位,其中的张某曾与卢爱英一起共事。当张某和他的领导得知卢爱英走马上任之后,连忙赶赴北京专程看望她。

  在聊了一些不咸不淡的话题之后,张某和其领导起身告辞。临走时,张某拿出一个信封放在了卢爱英的办公桌上。

  卢爱英以为是什么材料,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是2000元现金。在当时,2000元差不多是卢爱英两个月的工资收入,她双手像捧着一个刺猬一样,忙拉住了张某。张某说:“大姐,您别嫌少,我们知道您在国家机关收入低,这是我们的一份心意,贴补点家用吧。而且这钱也不止给您一个人,别人也都有份儿。”当卢爱英听说“别人也都有份儿”时,便收下了。

  从1996年到2002年,张某和他的领导,每逢春节前后都会给卢爱英呈上“岁敬”2000元;从2003年到2005年春节,“岁敬”增加到3000元。加上卢爱英和她的爱人住院期间,张某两次共送给卢爱英“营养费”5000元,卢爱英共收受张某贿赂2.8万元。

  从2000元到5000元到万元

  先“少吃多餐”,后突破“底线”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药政司等机构合并,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筱萸出任首任局长。而已是正处长的卢爱英,顺理成章地成为新成立的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

  可以说,国家药监局最要害的部门是药品注册司,而注册司最要害的部门是化学药品处,所有化学药品都要经过卢爱英这一关。

  此时的卢爱英被称为“医药界女强人”,手中的权力渐渐达到了她人生的顶峰。不过,卢爱英的受贿胃口和其他贪官相比,太小了——从2000元增加到5000元,这是她的底线。她自欺欺人地以为,“少吃多餐”才稳妥,每次收5000元算不上什么大事,也算不上受贿。

  很多企业老总得知卢爱英只收几千元的这个嗜好之后,纷纷投其所好。

  多家制药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如过江之鲫纷至沓来,几乎每人每次都是留下几千元的“岁敬”或“茶钱”。如海南一家赫赫有名的制药企业董事长,每次到卢爱英的办公室,都放下2000元,4次给了8000元。

  某制药企业为了某种药品能尽快得到审批,该企业的殷总打通前期所有关节之后,批文却卡在卢爱英手里迟迟没有音信。因为跟卢爱英不熟悉,殷总在卢爱英上班后,直接来到卢爱英家找到其夫,匆匆留下装有5000元的信封就离开了。不久,殷总拿到了批文。

  在不知不觉间,卢爱英超越了5000元的底线。2004年春节之后,殷总送给卢爱英1万元,她没有拒绝。殷总3年共送给卢爱英两万元,获得了若干个批号。

  一次终于收下5万元

  胃口被撑大,栽在“掮客”手上

  有一个人能把卢爱英玩得团团转,最后还把卢爱英扔进了监狱,这个人就是手眼通天的中国药学会咨询部主任刘玉辉。

  2004年,刘玉辉为深圳某药业公司办理多种药品增加规格,多次找到卢爱英,卢爱英同意将深圳这家药业公司申报的药品,越权直接在国家药监局审批。2005年春节前后,为了感谢卢爱英的帮助,刘玉辉送给卢爱英一个水果篮,果篮内放了5万元。

  第一次收到这么大数额的“岁敬”,让卢爱英提心吊胆了好一阵子。为了稳妥起见,卢爱英还是把自己“少吃多餐”的观点传达给刘玉辉,刘玉辉当然言听计从。此后,每次办事或者不办事的时候,只要刘玉辉到卢爱英的办公室或者家里,都甩下5000元“茶钱”。如果卢爱英出国,刘玉辉每次也都给卢爱英1000欧元或者2000美元。

  49万元来历不明,法院认定36万元

  日进百元,10年受贿额与工资相当

  2006年1月12日,因涉嫌行贿受贿被羁押的刘玉辉供出了卢爱英。

  卢爱英除了如实供述收受刘玉辉贿赂的事实外,还主动坦白了收受其他医药厂家、企业给予贿赂款的事实。

  2007年2月13日,根据卢爱英的供述,检察机关在招商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打开了这个保管箱,从保管箱中起获人民币80余万元、美元1000元、港币1万元及欧元250元。最终法院认定受贿赃款36万余元,其余的49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巧合的是,国家药监局出具证明:1998年1月到2006年2月,卢爱英的工资及生活补助费的总和为人民币近36万元,与她的受贿数额基本相当。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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