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华
本报讯 男友提出分手还强行亲吻,17岁小颜刀捅负心男友,致其死亡。小颜一审被判8年,检方以量刑畸轻提起抗诉。昨日,小颜被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据小颜回忆,2006年10月13日20时许,她去超市买了把男友喜欢的匕首,准备回家用来切菜。21时30分,小颜回到二七区老代庄租房处,买来的匕首还没来得及放下,在家的小陈向她提出分手,随后还欲非礼。小颜不愿意,拿出匕首想吓唬小陈,却一下把匕首扎在小陈后腰上。小陈因失血过多死亡,小颜向警方自首。
4月10日,二七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小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但其系未成年人犯罪,犯罪后自首,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小颜有期徒刑8年。
宣判后,被害人家属和二七区检察院均提出抗诉。二七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小颜虽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但在被告人民事赔偿不到位及被害人也系未成年人等具体情况下,减轻判处有期徒刑8年,量刑畸轻。遂于2007年6月1日向市中院提出抗诉。
2007年8月23日,市中院将此案发回二七区法院重审。昨日,二七区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改判被告人小颜有期徒刑13年,附带民事赔偿92101.1元。
线索提供 刘东健 张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