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廉租房政策有何改变
目前郑州廉租房补贴发放标准
无房家庭
“双困”家庭按每人每月60元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当补贴人数为1人时按每人每月90元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先进人物家庭按每人每月75元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当补贴人数为1人时按每人每月113元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其中,房屋租赁金额低于补贴金额时,按实际房租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有私房家庭
(20平方米乘补贴人数减私房建筑面积)乘3元/平方米。
租金核减月补贴标准
(承租公房月租/平方米减0.44元/平方米)乘承租公房计租面积,其中,承租公房面积超出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时,超出部分租金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双困”家庭廉租住房人均保障面积为20平方米,先进人物家庭廉租住房人均保障面积为25平方米。)
实物配租月租金标准
0.33元/平方米乘以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其中,承租廉租房面积超出保障面积时,超出面积按市场平均租金收取。(“双困”家庭廉租住房人均保障面积为20平方米,先进人物家庭廉租住房人均保障面积为25平方米。)
廉租房户型以两居室为主
市房管局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目前本市正在进行低收入家庭调查的数据整理,本市廉租住房的新政策近期会出台,廉租房单套面积原则上以50平房米为主,户型以两居室为主,配套一部分三居室。
将借助城中村改造推进廉租房建设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透露,将借助城中村改造大力推进廉租住房、周转住房建设,力争到2008年底,符合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达到应保尽保,保障户数由目前的2003户扩大到1万~1.5万户。廉租住房配建比例由5%~8%提高到20%,到2010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廉租住房27.5万平方米以上,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中,居住在政府提供房源的比例不低于50%。
国家廉租房保障办法细读
申请廉租房低保家庭优先
《办法》指出,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廉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
《办法》对廉租房补贴标准的制定进行了明确,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中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按照当地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收入情况等分类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此外,《办法》明确,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单套面积50平方米以内
对新建廉租住房,《办法》提出,其规划布局应当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和就业的便利。并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规定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此外,享受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者,须和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和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合同中还须明确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以及维修责任等。
增加多道公示环节
《办法》对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的程序作出了更加明确和细致的规定,增加了多道公示环节。除审核完成后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要进行15天的公示外,《办法》要求,在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由其完成初审后,就应将户主资料张榜公布,接受居民监督。此外,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除书面通知申请人外,还应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建设主管部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和轮候顺序以及最终的发放和配租结果后,都应向社会予以公布。
廉租房实行动态管理
《办法》要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市区2003户家庭住进廉租房
发放补贴600多万元
相关数字
市区2003户家庭住进廉租房
发放补贴600多万元
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有2574户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其中市区2003户(含59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六县(市)、上街区571户。从2001年到2007年,全市累计发放廉租房租赁住房补贴6347167.89元,购买廉租房支出3364742.65元,共计9711910.54元,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双困”家庭(生活困难、住房困难)实现了应保尽保。
26日,国家建设部、监察部、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将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新建廉租住房,应当将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据市房管局负责人透露,郑州廉租房新政策近期会出台。
晚报记者 胡审兵
通讯员 赵文玲/文
孙昱/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