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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1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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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政策 不能与低收入流动人口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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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政策 不能与低收入流动人口无关

中原网  日期: 2007-11-29  来源: 郑州晚报  
  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特别强调,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社会由此普遍预期,2007年将成为廉租房建设在中国真正启动的一年。

  国家推动廉租房政策,其目的是解决国民的生活困难,让低收入人群有房可居。此目标落实到各地,便成为解决本市市民的生活困难的出路。在这个地方化的过程中,户籍制度的缺陷非常明显,尤其是在广州、深圳这样的城市中,流动人口比例非常高,而且,在低收入人群中的比例更高,以户籍为基本条件的廉租房政策,根本与这些低收入流动人口无关,解决不了城市中最大面积的住房困难问题。

  从全国范围内来看,过亿流动打工群体作为弱势中的弱势,他们的住房问题根本没有任何保障。当然,这里所指的打工群体,绝大部分为农村户籍,他们本来就不在“城市居民住房保障”体系当中。但是,即使不考虑城乡二分法的公平问题,从现实的角度考虑,城市也需要这些农民身份的“市民”,这些人的生活也确实是城市社会的一部分,他们的住房问题,国家必须从全盘考虑解决,城市也同样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但是,广州市在廉租房建设大举启动之时,在已经解决双特困户能力尚有盈余之时,似乎并未考虑是否可以将外来工纳入福利覆盖范围。比起来,非户籍人口比例更高的深圳态度要积极很多,虽然还未有实质性进展,但是已经将问题纳入议程,据称深圳国土部门正在考虑,允许在深圳暂住7年的非户籍人口申请廉租房。如果此议果然成型,城市流动人口住房困难将就此破解,一个艰辛的人群翘首以盼,我们的城市翘首以盼。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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