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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4版:郑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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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分公司 告了总公司
小伙天生无左耳 医生巧手造一个
轿车“挂”人飞奔200余米引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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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电话“回拨卡”全赔了
三家分公司 告了总公司
网络电话代理索赔案昨在金水法院开审
中原网  日期: 2007-11-30  来源: 郑州晚报  
围绕着这种网络电话产品,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辩论。

  “香港国际电信送你10000000元”,“0话费=100万”,你看了这样的广告会不会心动?河南德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义信通”),通过网络发布这样的广告,在西安、东莞、厦门等地发展二级代理商,进而向全国用户叫卖他们的通话服务,并向代理商收取所谓的市场收益金和服务培训费。

  今年8月份左右,由于电话回拨卡类业务全部被国家相关部门叫停,“德义信通”提供的“易话通”等产品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几家代理商没有淘到金子,还赔了本,于是把这家总公司告上了法庭。昨日,金水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晚报记者 孙庆辉 实习生 张海延/文 王梓/图

  “回拨卡”难正常使用,仨原告索赔16万元

  昨日上午,站在法庭原告席上的一名男青年叫刘丁,自称是西安市人。今年2月,刘丁在网上查到“德义信通”所做的广告,该公司声称自己是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正在全国各地发展运营服务商,其公司经营的电话费及网络电话费非常便宜。

  今年5月22日,他在郑州与该公司签订合同,成为信通公司在西安市的授权代理商,并在西安设立“河南德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刘丁为该分公司负责人。刘丁说,他依约向“德义信通”交纳了服务培训费16800元,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成立了公司,并且购置 了办公用品、签订了租房协议、雇用了公司员工、支付了广告费用。紧接着,他们发现“德义信通”提供的回拨卡和直拨卡无法正常使用。

  和刘丁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东莞的张新明、厦门的叶爱木。

  今年七八月份,刘丁、张新明、叶爱木将“德义信通”诉至郑州市金水区法院,3人总计索赔损失16 万元。

  被告:这是公司内部的纠纷,应在公司解决

  刘丁说,他找到有关电信管理部门核实后才知道:目前市场上所有的回拨卡和直拨卡等业务都是违法的,双方在合同书上约定的“易话通”等产品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其他部分产品系国家电信部门特许经营,必须经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而河南德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没有相关资质,故双方所签合同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

  而“德义信通”方面辩称,公司和三原告之间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他们之间的纠纷部分属于公司内部的纠纷,应该由双方在公司内部解决。同时,他还对三原告提出的损失赔偿数字有疑义。

  “回拨卡”便宜在哪儿?

  据原告之一的张新明介绍,回拨卡主要是利用固定电话、小灵通和部分手机接听免费的特点,用网络传递语音数据包,再将信号接入一些租用的传统电信运营商网络实现通话功能。

  整个过程中,主叫方和被叫方都处于被叫状态,所有的电话都是打进来的,所以不用付本地电话费用,只扣除回拨的费用,通话费用每分钟在一角钱左右,不分长途、市话,有的运营商甚至将价格降到每分钟6分钱。而他们小代理商则以每分钟0.1元的价格出售,从而达到赢利的目的。

  对此,一名业内人士称,这种回拨卡业务其实是网络电话的一种形式,运营商通过租借传统电信运营商的接入网络,实际上在打“擦边球”,违反了相关的电信法规。 线索提供 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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