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昱 图
日前,前法官王慎杰因触犯民事枉法裁判和受贿一审被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王慎杰曾是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
晚报记者 徐富盈
通讯员 焦松敏
试图巴结当事人的法官
2000年4月份,当地“神通人物”张志军拥有的某置业公司起诉农行商丘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土地侵权。而实际情况是,置业公司向银行抵押贷款1034万元,没能按期还款,双方遂签订协议,动用置业公司土地建房,以赢利还款,不想置业公司却起诉银行土地侵权,要求银行返还占用的土地。
该案转到王慎杰手中后。王慎杰认为:“我知道张志军在市委、市政府关系熟,认识的领导多,将来自己的职务升迁和我的孩子的工作安排都可以找他帮忙。我办理这个案件过程,故意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在案件的处理上有利于张志军。”
一错:伪造“银行非法占用土地”证据
2000年4月,置业公司诉银行土地侵权一案开庭审理。王慎杰为了制造“银行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一个人去当地国土局调取了一份没有时间、没有落款、没有加盖公章的“三无”会议纪要。庭审时,王慎杰没有将这份自己调取的证据在法庭上出示,合议时,合议庭却采信了这份证据,证明土地上住户的土地使用证是假的,农行构成土地侵权的罪名成立。
随后,作为主审法官的王慎杰,在丈量有争议土地时,让国土局和张志军共同协商丈量。有了“尚方宝剑”,张志军的“丈量”环境十分轻松。检察机关查明,此次测量,导致测量出的土地面积大大超过“农行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给银行造成严重损失。
王慎杰事后更以一人之力,在争议土地的价值评估上做手脚,再次让银行蒙受损失。做这些事情时,王像一个“千里独行侠”,“热情”而积极地为张志军奔波。
更错:“热情”终于结“硕果”
王慎杰的“热情”与付出,终于赢得一系列丰厚的回报。到2004年,他和张志军已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张志军见王慎杰坐出租车办事,对王慎杰说:“给你买辆车吧!”王慎杰感到买车不是一笔小开支,怕出事儿,没答应。
几天后,张志军拿出一个装有15万元现金的袋子给了王慎杰,接过沉甸甸的袋子,王慎杰匆匆回到家中,把钱藏在阳台壁橱里放的被子中间,等机会合适时去买车。
因为心虚,王慎杰没有买车,2005年上半年,他感到钱放在家里不安全,就拿出5万元给了爱人,说是做生意挣的,后把其中的9万元陆续交给家人存入银行。
除了买车给的15万元,平时过年过节,张志军都不忘拿出1万、2万元向王慎杰表示心意。几年来,累计21万多元。
一审:徇私枉法和受贿被判10年
此案随后被省纪委调查,2006年6月16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接手查处王慎杰涉嫌民事枉法裁判一案。被指定管辖此案的高新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检察局工作人员,赴商丘开始数月的侦破。
最终,办案人员发现,张志军向法院提交虚假市政府文件,使王慎杰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实渐渐浮出水面,又带出了潜藏在枉法裁判背后的权钱交易。
证据面前,王慎杰交代了犯罪事实。2007年3月10日,已是犯罪嫌疑人的王慎杰在一份“情况说明”中写道:在置业公司案件中,有些思想意识。一是有机会的时候,自己由副庭长提到庭长时,想请张志军帮忙;二是等儿子大学毕业后,想请张志军帮忙解决儿子的工作;三是张志军在商丘有很多开发工程,等退休后,想找张志军搞点工程。
9月27日,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决后,王慎杰向市中院提出上诉后,随后一直犹豫不定,多次要求和检察官以及法官见面。昨日,负责此案的高新区检察官说,不论王慎杰上诉与否,他徇私枉法和受贿的证据是确凿的。
“没有任何行为比起法官的徇私枉法对一个社会更为有害的了。”道格拉斯(美)的这句话对任何法官都有着深刻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