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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2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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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  日期: 2007-12-01  来源: 郑州晚报  
  时政观点

  收堵车费不如限公车

  上海交管部门拟推行“行路拥挤收费”,收费对象主要针对私家车,立即引发网上对“私车路权”是否应该得到充分尊重的讨论。上海市交通局辟谣,声称收费一说源自该局一负责人在内部研讨会上的发言,记者引用不当造成误报。

  通过“放风”试探社会反应,是眼下一些地方在出台某些敏感政策前经常采用的做法。实际上,用经济杠杆控制私车总量缓解交通压力,系国际大城市普遍采取的做法。为何拟采用同样却要温和得多的交通调控手段,在国内会如此敏感?问题不在于国内私车主普遍的觉悟不高,而在于“路权”保障不能两全其美。

  “私车路权”不得不率先让路给“公交车路权”,要先满足两大前提条件:一、限私车前先限公车。以香港为例,全港公务用车(主要还是满足公共服务专项的用车)不到6000辆。二、限私车要以方便的公交作为前提。仍拿香港比对,全港90%的市民和游客选择公交,日客流量1100万人次。

  人们常见国外行之有效的好东西,一引入内地就南橘北枳,关键是水土不服也。就说收拥堵费一项,国内城市的拥堵既有历史原因,规划原因,又涉及改革不到位的原因,譬如“公交优先”推行不力,公车使用长年失控等等。由是,解决交通拥堵,光靠经济杠杆在国内行不通,必须首先从公交投入及“限制公车”抓起。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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