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近期国内个别地方不断出现个别企业突击“裁员”或要求员工“自愿”辞职,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为避免在郑州出现类似情况,劳动与工会部门将联手组织经理(厂长)培训班,告诉他们,“突击裁员”“劝辞职工”违法。
据悉,到目前为止,本市还没有出现此类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为了避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劳动部门将和工会部门联合举办企业经营者经理(厂长)培训班,针对目前存在的对《劳动合同法》的种种误解,明确告知企业,“突击裁员”或“劝辞职工”是违法的,重新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改变职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的事实,无固定工作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制、铁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