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6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其官网就山东乳山核电项目作出4点“说明”,称目前为止,乳山核电项目并未向环保总局提出申请,环保总局也并没有受理该项目。
2007年5月29日
针对群众质疑,环保总局声明乳山核电项目未经核准
2007年5月29日,针对有群众反映“一是乳山核电拟选厂址与AAAA级旅游景区银滩距离太近;二是120公里的海岸线上,几家电力公司同时在荣城、海阳和乳山3个厂址开展工作,过于密集”的质疑,国家环保总局曾在官网公示《关于乳山核电项目信访材料的复函》,复函表示,乳山核电项目正处在前期计划、论证和准备阶段,尚未得到国家的核准。
2007年11月1日
乳山核电项目举行投资协议签字仪式,开展前期工作
2007年11月1日,山东乳山红石顶核电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签字仪式在济南举行,标志着该项目前期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当地媒体报道称,山东红石顶核电项目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项目厂址位于乳山市,附近人口密度较低,离输电负荷中心近,有较好的淡水资源,海水取排水方便,是较为理想的核电厂址。一期工程建设两台百万级核电机组,2006年开始前期工程准备工作,“十一五”末具备开工条件,争取在“十二五”末投产发电。整个乳山核电项目总投资可能超过600亿元。文图据《新民晚报》 环保总局4点“说明”
一、依照国家法规,乳山核电项目在正式建设前,应经过国家环保总局的审查批准。但目前为止,乳山核电项目并未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并没有受理该项目。
二、我国对核电项目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如果乳山项目向我局正式提出申请,我局会对该厂址是否适合建设核电厂进行科学严密的审查。
三、按照相关法律,乳山核电项目在立项前,业主应进行公众调查或公众听证。相关人士可通过公众参与充分发表意见。
四、热情欢迎相关人士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真诚感谢各位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