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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名法警护二马路机电市场回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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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名法警护二马路机电市场回归原主
因“一地二卖”,鸿成公司2004年强行接管了这个市场 争夺一直没停,4年审了4回,原来的主人最终赢得官司
中原网  日期: 2007-12-12  来源: 郑州晚报  
  法警把鸿成公司的办公物品搬到一个房间进行封存。
  历经4年4审,二马路机电市场昨日“物归原主”,由隆埠公司接手经营。昨日13时10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60多名法警把该市场的所有出入口全部封锁,对僵持了近4年的“撬门强行接管市场案”进行强制执行。该案曾被省内外媒体广泛报道,一时间沸沸扬扬。 晚报记者 孙庆辉/文 常亮/图

  回忆一下二马路机电市场

  “已经离开这个市场近4年了,现在坐在这个办公室里,心情复杂。”昨日13时55分,郑州市隆埠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宋遂景坐在工作人员刚刚搬进来的椅子上,接受记者的采访。据他介绍,2000年,隆埠公司与河南省兴豫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协议,双方共同筹建郑州市二马路机电产品市场,土地归兴豫公司所有,隆埠公司出资建设市场,合同期内市场双方共同拥有,以隆埠公司经营为主。

  2003年6月,兴豫公司又与郑州市鸿成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将二马路机电市场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及地面附属物的经营权转让给了鸿成公司。

  在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后,鸿成公司要求隆埠公司撤出办公机构,将相关手续移交给鸿成公司,但隆埠公司拒绝接受。

  在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2004年2月1日0时30分,鸿成公司人员将隆埠公司的办公室、财务室等7间房全部撬开,门锁全部破坏,财物、账目、公章等物品全部拉走,现场贴上了鸿成公司的封条,强占了市场。

  4年4审法院判决市场姓“隆埠”

  执行人员手中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厚达13页之多,据判决书中介绍,撬门事件发生后,隆埠公司就以鸿成公司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为由,将其告上了二七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鸿成公司停止侵权,退出市场,恢复原状。一审判决兴豫公司与鸿成公司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鸿成公司不服判决多次上诉,历经市中院、省高院4次判决。

  终审法院认定,隆埠公司依据联营合同对二马路机电市场进行了实际投资,该市场从建成到开业过程中,隆埠公司相继办理了市场建设手续和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登记等相关手续。隆埠公司为二马路机电市场的合法经营管理人。

  法警对鸿成公司强制执行

  昨日13时10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60多名法警,把市场的所有出入口全部封锁,不允许任何人出入。

  中院执行法官很快来到位于机电市场二楼的市场管理处,把执行文书等送达鸿成公司的工作人员,但这里的工作人员拒绝接收和签字。随后,执行人员开始对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法警将市场管理处的所有办公物品全部搬移到一间空房内,在原来鸿成公司贴封条的房间,贴上了法院的封条。

  40分钟后,执行工作顺利结束,执行一庭庭长刘文斌说,对于这个案件,11月中旬,市中院就要求鸿成公司退出市场,但鸿成公司拒不履行,为此,市中院此前制订了完善的执行方案,并由法院主抓执行工作的副院长王胜利、执行局局长赵培伟亲自到现场指挥。

  隆埠保证商户经营不受影响

  14时许,隆埠公司的工作人员还在向市场管理处的办公室搬运桌椅等办公用品,宋遂景就坐在刚搬进来的一张椅子上介绍着情况,工作人员进进出出忙碌着向办公室搬放桌椅等。据介绍,二马路机电市场现有近150户商户在此经营,销售的产品多为浙江、福建、广东等地机电行业的龙头企业生产。

  “我们进驻后,商户的经营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我们会更好地向商户提供服务,商户无论进驻时间长短,他们的合法权益都会受到保护,他们的经营模式、租赁合同、租赁费用都不会变化。”宋遂景说。线索提供 海明 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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