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工律师”周立太 |
| 周立太与委托他打官司的民工合影 |
|
周立太:“刁民”还是“保护神”
周立太以将伤残打工者接去包吃包住包诉讼费的方式,承接了全深圳95%以上的打工仔工伤索赔案,几年来不但以100%的胜诉率打赢了200余件官司,而且引起了中央高层对打工伤残者的极大关注。在打工者的心目中,他是“保护神”,可在有些人眼里,周立太是“游民”、“刁民”和“最不受欢迎的人”。同一个人,怎么有多种不同的说法?
采写后记
离开周立太那个特殊的“家”,记者的脑中依然飘动着无数空荡荡的衣袖,依然浮现着一张张忧愁的脸。冬日的太阳并不温暖,冬日的风太冷,可就在这个冬季里,一个汉子,不,一群汉子渴望着春天。
相依为命的一“家”人
要想在深圳采访周立太很不容易,但是,只要在街头碰见一个断手的青年人,问他知不知道周立太,他多半会说:知道,就是那个专门为伤残打工者打官司的人。
周立太的住宅是租的一套普通的民房,一厅四房,约100平方米,摆了许多床垫,很多破烂的席梦思都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这是个“特殊”的大家庭,除了周立太和他的助手外,还住了20多个伤残员工。来来去去,找周律师的人来了,赢了官司的人走了,这儿就像是伤残员工讨说法路途上的一个驿站。
屋里坐着的打工仔乍看起来,与一般人没有两样,细一看才发现,他们或左手或右手或手指或整个手臂,都有不同程度的伤残。
他们的生活是艰难的,因为他们由一个正常人变成了一个不正常的人。洗衣服用残手的弯处夹住,好的一只手来拧干,一般都是用脚来踩洗。切菜要两个人共同完成,一人一手捉菜,另一人捉刀。上街怕别人笑,怕别人用怪怪的目光看自己,就把衣袖藏起来,冬天还好,衣服穿得多,可以掩饰,可一到夏天,就尴尬了。
周立太被他们叫做“生产队长”。他早上6点准醒,然后把大家吆喝起来。该做家务的,该出庭的,该出去取证的,该到医院去看病的,他头一天就写在客厅的小黑板上,督促大家相互关照。
与周立太同吃同住的打工仔最多时有50多人,四室一厅的房子挤得水泄不通,最少时也有七八个;时间最长的达586天,最短的是6个月。
打赢官司获得赔偿的伤残员工走了,永远不走的只有一个人,就是周立太。不是因为名气大、案子多,而是因伤残打工者大多数法律意识浅薄,不懂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懂一点法的又经常受到来自老板或劳动部门一些人员的蒙骗和呵斥。他觉得有必要留在深圳。
是的,深圳的打工部落需要他。庭下被告方律师深有感触地说:周立太与我们是老对手,也是老朋友,我们非常欣赏他认真积极、刻苦钻研的工作态度。像周立太这样的律师太少了,先收留当事人在家免费吃住,讨回了公道再按说好的结算,风险太大,我做不到,很多人都做不到。但他周立太可以做到,他为了维护打工者的权益可以说是想尽了法子。他是这方面的行家。
周立太为什么会作出为伤残员工讨说法的选择?他是一个重庆的律师,是什么原因令他租住在深圳?在深圳不少打工仔的心目中,他的名字比影星、歌星还要响亮。光环的背后是什么呢?在周立太并不宽敞的办公室里,记者面对面与他进行了长谈。
记者:你是重庆人,为什么想到来深圳呢?
周: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开县是个大县,到深圳、珠江三角洲打工的人相当多。1996年5月1日,我们开县南门镇的徐昌文夫妇,在龙岗区大鹏镇一个玩具厂下班的时候被一辆香港的货柜车撞死,我受死者的家人所托,到深圳打这场官司,经过4个多月的艰难诉讼,为此案赢得了交通事故赔偿13万元、工伤赔偿20万元,计33万元的赔偿额。这个案子当时在深圳有极大的影响,同时也在深圳创出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双赔的先例,也就是说,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应享受工伤待遇,除了交通事故赔偿以外,用人单位、保险公司也应给予工伤赔偿。
找我打官司的外来工越来越多,我干脆租了一套房子,做他们的代理人。到现在为止,我所代理的没有买保险的工伤赔偿案均获得15万到23万的赔偿。
记者:有人说你是“游民”、“刁民”、“最不受欢迎的人”,你对此有什么感想?
周(笑):我从1996年5月至今代理外来工断手断臂索赔案200余起,状告社保局300余次,率先提起假肢更换费索赔案,被人称为推动司法改革的人物。也有些行政部门认为我的出现,是一种不安定现象,认为我搞坏了他们的投资环境,这大概就是他们说我“刁”的原因吧!我确实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顺”民,而且我所代理的这些人都不愿做这样的“顺民”。某些人不欢迎我,那是因为我触动了他们的利益,但是我维护了广大打工者的利益,他们欢迎我,也希望多几个“周立太”,为他们受到不公平对待时讨个说法。
记者:有些伤残员工长期在你这儿吃、住,是不是说明了官司的进展受到一定的阻力?
周:说到阻力,是肯定有的。这些案件反映出一些问题。第一,我国的劳动争议案件总是先仲裁后起诉,由于仲裁人员本身的素质,带有地方保护色彩,他就故意不受理这些劳动者的案件,造成你告状无门,又缺乏相关的司法措施。第二,现在我们的民事审判庭人手少,其他案子又多,不能及时审理打工仔的案子。第三,民事审判庭的有些法官在劳动法方面的专业水平比较差,不能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所以,我已经向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提出设立劳动争议专门法庭,已经引起了中央对此的重视。
记者:面对阻力,你这种一往无前的激情是从哪里来的?
周: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也曾是一个打工仔,我了解打工仔的辛酸。我不怕阻力。我认为,一个国家在迈向经济发达的过程中,首先要保护弱势群体,如果没有人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他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认为现在最可怕的不是老百姓不讲法,最可怕的是政府部门不讲法,不依法办事。老百姓不讲法,你想怎么处罚他就怎么处罚他,政府部门的有些人违法了怎么办?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再说,深圳有今天,与千百万外来工洒下辛勤的汗水无关吗?可现在有些政府部门认为,保住老板,就保住了饭碗,劳动者是供大于求,少一个也没什么大不了的。1996年5月到现在,我都一直在深圳,有很多辛酸。新华社、《人民日报》华南版、《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中国律师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广东卫视、深圳电视台、重庆电视台等50多家媒体对我及伤残员工的生存状况作了报道,特别是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也拍了这方面的案件,1999年3月27日中央二套的《经济半小时》就“工伤该赔多少”拍了我们的专题片。我出名了,但我对我的出名内心充满遗憾,因为这是我的父老乡亲同胞兄弟断手断臂所带来的。
摘自《佛山文艺》黎志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