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公布消息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发布。今后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将向政府缴纳不同比例的国有资本收益。
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也是一个来得太迟的决定。为了把央企向国家分红这件好事办好,本人有两点建议:
第一,央企应该按照国家持股比例,把国有股应分的利润全部上交国库。按照目前的规定,最高的上交比例才为10%。我不知道这个比例有什么根据?国家在央企中是控股者,其持股比例至少应该是50%甚至更高,为什么不按照市场经济的常规和惯例,按股分红呢?
第二,央企上交的利润,不应该像普通的财政收入那样,由政府自主支配,而应该作为全民所得,向全民分红,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应该人人有份。
最后,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向全民分红还会增加公民对国有资产的主人翁责任感,唤起他们对国有资产和国家大事的关心——这方面所产生的积极效应,就更不是金钱所能够衡量的了。 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