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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郑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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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办证车卖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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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办证车卖商业险
淮河路办事处被准妈妈质疑
中原网  日期: 2007-12-14  来源: 郑州晚报  
  “办准生证时,计生部门能搭售商业保险吗?”昨日,市民雷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办理准生证时,工作人员在没有告诉她的情况下,就为她办理了太平洋心连心母子平安保险。对此,计生部门表示,绝对不会强制市民购买此类商业保险。 晚报记者 程国平 实习生 常鹏

  准妈妈:没公开告知,办完才知道

  计生部门:我们没有强卖

  准妈妈的亲历

  去办准生证,不知情中买了份商业保险

  12月5日,怀孕中的雷女士到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准生证”。工作人员对她说:“90元,其中有50元的福施福孕妇保健药,你要不要?”雷女士回答:“福施福参加培训班时就买过了,现在不要。”工作人员接着说:“那就40元。”当时雷女士没有再问原因就交了40元钱。工作人员给了她一张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心连心母子平安保险。“我没有想到这40元钱是买保险的,也不知道办一孩准生证不需要交钱,回到家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工作人员应该向我解释清楚。”雷女士说。

  在雷女士提供的这张保费40元的保单上,保险金额一栏是这样写的:因妊娠所致疾病导致身故及全残保险金额人民币1万元。胎儿或新生儿身故保险金额人民币1000元,流产保险金额人民币100元。

  计生部门的说法

  商业保险并不强制孕妇购买

  昨日下午,淮河路办事处计生办主任告诉记者:“心连心母子平安保险是孕妇自愿投保,计生部门绝对不强制。”她还解释,第一胎办理准生证是免费的,每名育龄妇女前来办准生证时,工作人员都会说明所交40元钱的用途,“可能当事人(雷女士)没有听清,就算已经开过的保单,只要当事人不愿意要,当时就可以退。”

  市计生协会的杨秘书长表示,引导育龄妇女购买此类商业保险也是为孕妇及新生儿提供保障,这也是计生部门将服务引入管理工作的一种尝试,“但绝对不会强制市民购买,包括孕妇保健品福施福”。

  记者调查得知,金水区计生办几年前就已经不再向孕妇推荐有关商业保险了。

  妈妈们的看法

  办准生证时应明确告知收费用途,而且保费也太高

  今年孩子已3岁的赵女士称,她当时办准生证时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了一份商业保险。“计生部门应该在办证处的显眼位置贴出通告,让准妈妈们自己选择是否办保险。”赵女士还对这份商业险的保费提出了质疑,“这个保单最高才保1万元,最低只保100元,可保费要交40元钱,我认为这太高了,而且保障期限也很短。”

  市民马女士说,这类险种还不错,就是价格过高,而且这种搭售式的推销让人不好接受。如果低一些,再改变一下销售方式,会有很多准妈妈们乐意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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