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 华
实习生 马庆龙
本报讯 家住二七区的老李和老张是邻居,为了一间厨房,两家争了15年,昨日,老张再次向二七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而此时的老李已经离开人世。
老张称,1992年老李家建房,需占用老张家的部分厨房作为楼梯走道,当年3月29日,两家签订一份协议书,李家承诺:“所有楼梯过道下的使用权永远归老张所有。”根据协议,老李将老张的厨房顶部拆除建成楼梯走道,楼梯建成后,老张继续使用着厨房。老张说,1992年6月份开始,老李家就阻挠张家使用厨房,最后干脆在厨房另开一门自己使用起来。
1992年8月份,老张以合同纠纷将老李家告上法庭,法院以“双方之间为土地使用权纠纷,不属法院主管”为由驳回起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裁定。
法院裁定为土地使用权纠纷,于是,老张向行政部门申请土地确权。2007年3月,市国土资源局答复说该宗地没有合法的使用手续,既不属于土地纠纷,也不符合土地确权的条件,不予受理。拿到行政部门的认定后,老张再次以合同纠纷为由,将韩女士(已亡老李的妻子)告上法庭。 线索提供 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