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与商务部22日联合宣布,旨在扩大我国农村消费的“家电下乡”工作将在山东、河南和四川3省率先试点。3省农民将可以买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同时还可以从财政部门申领“家电下乡”补贴。
产品贴专门标志,补贴标准为13%
首批补贴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冰柜)、手机三类产品,由中标企业按协议生产,共197个型号,贴有“家电下乡”专门标志。争取元旦前后上市,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予以补贴。
补贴资金直接发到个人账户
3省农民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定点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备齐户口簿、身份证、产品购买发票、产品标志卡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地乡级财政部门申请领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上。
企业将承担售后服务任务
会议期间,来自山东、河南和四川3省的15家中标家电企业、21家流通企业分别与财政部、商务部签署了参与“家电下乡”工作的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这些企业将负责向农村市场提供质量可靠、功能实用、价格低廉的家电产品,承担“家电下乡”销售、售后服务和维修等任务。
山东、河南、四川3省试点时间将暂定持续到明年5月底前,今后还将逐步把农民消费意愿同样较强的如空调、洗衣机等家电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