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个3人犯罪团伙假装顺路捎人,半路上却实施抢劫。昨日,高新区法院作出判决,除在逃的宁某外,余某、于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今年3月29日下午,余某、于某、宁某(在逃)经预谋后,在中州大道中原汽贸门口,以顺路捎带王钦、杨强去洛阳为名,将两人骗上了车。行至金水路时,余某3人开始威胁王钦两人,并抢走了王钦的手机和现金20元,抢走杨强现金50元。后余某、于某将70元现金还给了王钦、杨强,并将二人赶下车。
6月28日18时,余某、于某、宁某在中州大道与民航路交叉口附近,又用同样的手段将袁国骗上车,抢走其人民币200元后将其赶下了车。3人平分了这200元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线索提供 常菲 崔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