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公布没多久,还未实施,“华为辞职门”、沃尔玛裁员等事件就闹得沸沸扬扬。眼下离新法实施还有几天,中国家乐福又传出了4万员工“集体”限期重签新合同的消息:无论员工的工龄长短、合同是否到期,都必须在明天以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记者昨日从郑州家乐福获悉,该店的200多名普通员工已经全部签订了新合同。有关法律人士认为,该企业无非是想把员工工龄“清零”和延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时间。晚报记者 李亚洁 实习生 王辉
“合同事件”
郑州家乐福“突然”与员工重签合同
12月中下旬的一天,家乐福的一名普通理货员正在岗位上忙着,忽然接到通知要去人事部。当他和其他几名员工来到人事部的时候,他被告知要重新签订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由于以前是一年签一次,所以当他知道这次一签就是两年的时候,没有任何犹豫就签了。
一位30岁左右的男主管向记者透露,他在中国家乐福工作已经有好几年了,以前在外地家乐福,去年开店时调到郑州的。他和同事被告知“新合同法中规定合同期限至少为两年”(事实上,合同法里没有这种规定),所以才有了这次大规模的重签。
多数接受采访的员工表示,他们被告知工资收入不会有什么变化,对于一些工龄长的老员工,甚至还会相应提高待遇。
200余名员工都重签了两年期劳动合同
记者昨日从郑州家乐福有关负责人那里获悉,除少数“符合条件”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外,不论工龄长短、合同是否到期,200多名员工均需在12月28日前,与公司重新签订为期2年的新合同。
据透露,郑州家乐福是在12月10日收到总部英文邮件的,文中提到“为了公司和员工的发展”,要求员工重签合同要在12月28日之前全部完成。据介绍,目前普通员工全部签订完毕,没有一人因此而拒签或辞职,公司也没有因此辞退一人。管理层28日前签完。
各方说法
家乐福:以前的合同与新法有些不相符
“以前大部分员工都是一年一签,12月上旬总部要求中国家乐福各门店重新与员工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郑州家乐福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与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没有直接关系,也不是为了规避新法,主要因为公司以前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与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有些不相符,所以要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具体细节他不愿透露。
法律人士:重签合同有俩不利员工的目的
“家乐福如果在重签合同之前没有让员工辞职,并赶在新法实施之前‘统一’签订新合同,可能是为了与员工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前,能多一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机会。”河南宇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光水分析认为,《劳动合同法》对于该法实施前已经订立的合同,采取过渡性保护:即须等该合同到期后签署新合同时,方才计算签署固定期限合同的次数。无论是企业“辞职门”事件也好,还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也好,无非有两个目的:一个是把员工工龄“清零”,一个是延长与员工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的时间。
李光水透露,为了限制企业上述行为,劳动部门也正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比如员工辞职后在一定期限内重签合同并上岗就业的,可以视为工龄“连续”。不过他表示,这个“期限”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
观点碰撞
家乐福:对员工利益没影响
“员工的工龄都是累计的,所以对员工将来的工资、奖金、升职等不会有什么影响。”郑州家乐福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零售商业企业,员工的流动性一般都较大,很多员工也比较愿意跟零售商业企业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记者在郑州家乐福卖场采访时,所有被采访员工也表示,合同从以前一年一签改成两年一签,很多人觉得对就业有利,都能接受。
业内人士:员工利益不知不觉中受损
但业内人士认为,员工的利益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损害。以在家乐福工作了1年多的员工包先生为例。他在2006年1月、2007年1月已经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来到2008年1月14日第三次续签合同时,签署固定期限合同的次数就够了。但公司在新法实施之前重签合同,所以2008年1月1日新法实施后,包先生签署固定期限合同的次数仍然为零。
李光水还认为,从正常的法律程序讲,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如果要重新签订合同,必须先解除以前的劳动合同,方法之一就是让员工辞职,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这样员工的工龄就自动“清零”了。他担心的是,一些企业的员工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工龄已经被“清零”了。